爱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2年04月27日 12: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4,105.49万元。经董事会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公司2021年的发展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为了持续回报全体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依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0.25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红利与2021年半年度已分配金额18,000.45万元合并计算后,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1.2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符合《公司章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适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和成长需要,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以及拓展主营业务时需要充足资金用于发展的现状等所作出的,符合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的需要,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回报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力地回报了全体股东,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对此一致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公司持续发展,更好地回报股东,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编制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97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A股)4,00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0.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980.9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856.1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124.8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20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11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文件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0,161.61万元,其中对公智能存款11,919.24万元,利多多活期存款31,991.45万元,协定存款6,250.92万元。2021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支付16,254.63万元,其中: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支出12,094.34万元,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支出3,365.16万元,在越南投资建设生产基地支出795.1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6,254.63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60,161.6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59,870.23万元,专户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金额291.38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爱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通中心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5月20日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交所主板)》,约定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落实。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使用均遵循募集资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3个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1年7月5日,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通中心支行更名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贸试验区商务中心区支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50,161.61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60,161.61相差10,000.00万元,系公司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所致。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6,254.6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5月1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已投入自有资金8,883.32万元,其中营销网络建设项目6,359.36万元,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1,728.83万元, 在越南投资建设生产基地795.13万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进行置换。

  公司用募投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已实际投入的资金和公司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的申报文件中关于本次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规划一致,预先投入资金的使用状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爱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294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公司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0,161.61万元,其中对公智能存款11,919.24万元,利多多活期存款31,991.45万元,协定存款6,250.92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无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的情况

  本公司无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尚未完成。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1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战略调整,将原募投项目“在越南投资建设生产基地”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16,250.92万元(截至2021年12月21日数据)投入新募投项目“品牌推广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2022年1月13日,经股东大会审批及相关授权,公司根据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越南投资建设生产基地”变更为“品牌推广项目”的情况,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品牌推广项目”延用“在越南投资建设生产基地”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品牌推广项目尚未实际支出资金,具体情况详细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品牌推广项目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随着公司品牌推广的逐步深入和发展扩大,品牌效益会逐渐加强,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爱慕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爱慕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爱慕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爱慕股份董事会编制的《爱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2021年度爱慕股份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项目建设为新建直营终端及升级现有终端,公司的零售网络将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适度扩大,终端视觉形象得以进一步升级,以满足消费者不断提升的购物体验需求,增强客户粘性。

  注2、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项目建设通过对系统的打造和升级,能够通过统一的数据架构来消除不同信息化系统之间数据交互的壁垒,构建企业级计算中心,同时通过运用多种数据模型对公司运营和管理提供科学、智能的预警、预测、分析、决策信息,提高公司运营能力和管理水平。

  注3、在越南投资建设生产基地项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战略调整,将原募投项目“在越南投资建设生产基地”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16,250.92万元(截至2021年12月21日数据,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投入新募投项目“品牌推广项目”。 

  注4、品牌推广项目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随着公司品牌推广的逐步深入和发展扩大,品牌效益会逐渐加强,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注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6、“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7、“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2、本报告中个别数据的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

  ●现金管理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金额:单日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7亿元。

  ●本次现金管理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三)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97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A股)4,00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0.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980.9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856.1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124.8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11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符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相关要求的产品。

  2、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需要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资金使用额度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实施主体及方式

  公司可使用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银行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在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进行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7亿元,占公司2022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75.04%。公司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进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运行。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根据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类别不同,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相关现金管理产品均属于流动资产,不对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财务状况指标产生影响。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属于投资所得,归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不对经营性现金流产生影响。

  五、风险提示

  1、尽管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拟购买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闲置情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变化适时适量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

  注1:公司于2021年7月7日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的利多多活期存款、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商务中心区支行的对公智能通知存款、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的协定存款,公司上述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均留存在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进行日常产品计息管理,上表中序号1-3项“实际收回本金”为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出户金额。

  注2:公司购买中国工商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205期K款产生的实际收益121.28万元计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的协定存款“尚未收回本金金额”进行滚动投资。

  注3:上表中“总理财额度”6.7亿元,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7月6日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额度,即公司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日最高金额不超过6.7亿元。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信托、券商、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金额:单日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

  ●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履行的审议程序: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的理财产品。

  2、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需要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资金使用额度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实施主体及方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均可使用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信托、券商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进行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信托、券商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占公司2022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84.30%。公司此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流动资产,不对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财务状况指标产生影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属于投资所得,归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不对经营性现金流产生影响。

  五、风险提示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现金管理项目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闲置情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变化适时适量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流动性较好的前提下,在规定的额度内,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公司在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及合规性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

  注:上表中“总理财额度”17亿元,为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于2021年6月28日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额度,即公司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日最高金额不超过17亿元。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爱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要求,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关联董事张荣明、宋玉惠按规定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把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而发生,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且均已履行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零星产品销售的关联方包括北京天睿空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爱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游园惊梦(苏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关联方。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未发生违约情形,交易执行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采购、销售业务。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实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之必需,并根据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交易始终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该类关联交易没有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发展需要,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0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上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于长江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周兰更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丁彭凯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及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万元。2022年度公司预计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万元,年度财务审计费用预计比上年下降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立信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战略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受聘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及提高工作效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受聘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有关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将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上述准则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并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相关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四、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为: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公司将其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对公司主要影响如下:

  将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进行列式,预计将对于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1年利润表同比数据的影响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开发区利泽中园二区218、219号楼爱慕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的公司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开发区利泽中园二区218、219号楼爱慕大厦3层会议室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何林渠、顾婷婷

  电话:010-64390009

  传真:010-64390009

  邮箱:aimerzhengquan@aimer.com.cn

  3、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开发区利泽中园二区218、219号楼爱慕大厦3层会议室,邮编:100102。

  4、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号——服装》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2022年第一季度线下销售终端数量变动情况

  截至2022年第一季度末,公司拥有2019家线下销售终端。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线下销售终端数量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家

  ■

  二、2022年第一季度按品牌收入、毛利分析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4. 公司原慕澜品牌(塑形美体产品)现已并入爱慕品牌的产品线,因此收入合并计算。考虑到同期数据可比性,相应将同期慕澜品牌收入并入爱慕品牌中。

  注5. 上表中“其他”包含公司除已列示品牌外的其他品牌及生产类业务收入。

  注6. 上述尾数加和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2年第一季度按模式收入、毛利分析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1. 上述尾数加和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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