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事项
2022年2月18日,公司与扬州旅发置业有限公司以联合竞拍的方式,在扬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中,以人民币83,535.291万元的成交价格公开竞得扬州市平山乡GZ342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号)。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王航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鸿基先生、蔡丽莉女士、李鹏先生、张戈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中蔡丽莉女士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沈雪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十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号)。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三家企业及深圳外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深圳市深福保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福保水电市政服务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保税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深圳外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事宜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复的《变更(备案)通知书》。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15日和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号)、《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三家企业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号)、《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外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号)。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声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丽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强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6,933,601.34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632,104.42元。
法定代表人:刘声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丽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强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22-16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刘声向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订《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目标责任书》的议案
为全面落实经理层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更好促进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提升,根据《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公司战略规划目标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为依据,拟定了集团公司6名高级管理人员(含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及副总经理)2022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和目标。经党委会前置研究后,现提请董事会审定,并授权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声向先生与总经理王航军先生、党委副书记魏晓东先生,授权总经理王航军先生与副总经理陈鸿基先生、蔡丽莉女士、李鹏先生、张戈坚先生签订《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目标责任书》。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拟定于2022年5月17日(周二)下午14:30在深圳市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22-17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此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7日(周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
2022年5月10日(周二);
B股股东应在2022年5月5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2022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文件。
3.上述第6至第9项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上述第8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有股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或通讯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6日工作日9:00-16:30,2022年5月17日9:00-14:10,股东大会正式开始前20分钟停止股东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董事会办公室;会议当日在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
4.登记办法:
①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还需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②受股东委托出席会议的代表凭委托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③深圳市外股东可将以上有关证件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名华、陈倩颖
电话:0755-82211020
传真:0755-82210610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交通及食宿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11;
2.投票简称:物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参加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名称:
委托股东账号:
持股数:
受委托人姓名(签字):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人签名(盖章):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2022年5月17日深物业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注:1.上述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200011 证券简称:深物业A、深物业B 公告编号:2022-1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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