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04月27日 03:46 证券时报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2-025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经营模式及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 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天然气输配、销售和入户安装业务,目前业务已覆盖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乌什县、阿瓦提县、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克州阿合奇县、喀什地区巴楚县及甘肃省部分区域。公司拥有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及经营天然气销售业务的相关资质。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目前无境外资产。

  公司主营业务的产品及用途列示于下表。

  ■

  2. 经营模式

  (1)天然气销售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气源来自中石油,目前母公司分别由公司自建的长输管道和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环塔管线)供气,两条管道互补的模式,为用户的稳定用气提供了支撑。甘肃子公司由西气东输二线供气。

  公司天然气以管道输送方式为主、车载方式(CNG)为辅进行运输配送。

  公司从上游天然气供应商(中石油)采购天然气,利用长输管道和CNG管束车将天然气输送至城市、县城、乡镇门站及加气站,并销售给终端客户。其中阿克苏市、乌什县、阿瓦提县的非车用气和喀什地区巴楚县为管道供气模式,其他区域为CNG供气模式。

  (2)入户安装业务经营模式

  天然气用户向公司及各分公司提出用气申请后,由公司根据工程量编制工程预算,与用户协商一致签订《天然气入户委托安装合同》,然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完成后进行验收,交付用户使用。

  3. 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天然气销售业务

  天然气销售的利润水平由三个因素决定:天然气销售量、天然气采购价和天然气售出价。

  天然气销售量由下游需求决定。

  天然气采购价目前由国家政策调控管制,但已逐步推进市场化改革进程。目前天然气采用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

  天然气销售价由地方政府管制。城市管道燃气属于公用事业行业,政府物价主管部门会综合考虑企业的经营成本、居民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对产品价格进行一定程度的管制。因此,燃气行业具有单位毛利水平稳定、波动小的特征,主要依靠销售量的增长来实现规模效应,推动行业整体利润水平稳步提升。

  (2)入户安装业务

  入户安装属于工程费用,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以往年度入户安装费用由公司与用户在依据工程定额编制的预算基础上协商确定。利润水平主要受入户工程材料价格、安装人工费用和用户对预算的接受能力等因素的影响。

  根据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19〕451号)文件要求,原则上成本利润率不得超过10%。这一政策实施以后,将会导致公司入户安装业务的毛利率降低。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 新疆证监局对新疆浩源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场禁入决定书》

  2021年8月2日,新疆浩源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场禁入决定书》,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收到新疆证监局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公司关于收到新疆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二) 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自查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53,140万元(总计13项)。控股股东关联方于2020年5月28日、2020年12月30日两次向公司出具了《还款计划承诺函》,承诺在2021年3月31日前,偿还占用上市公司的款项52,140万元,并偿还按照1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的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的还款承诺并未得到履行。

  公司已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2021年12月6日收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1新01民初513号),详见《公司关于收到法院民事调解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公司2022年1月2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资金还款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按照《民事调解书》的协议约定向公司归还占用资金和利息。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513,860,160.00元(不含利息)。

  (三)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2021年12月末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测试,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31,418.89 万元。(公告编号:2022-021)。

  (四)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而收到新疆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年1号,2021年4号),因此受到中小投资者索赔,公司委托了专业律师团队,通过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和诉讼仲裁等方式,妥善解决和处理了投资者的诉求,最大限度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投资者的权利。

  上述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审慎研判,注意投资风险。

  证劵代码:002700 证劵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2-023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上午10:30时在上海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会议室(主会场)和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会议室(分会场)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现场参会的分别是张云峰先生和禹晓伟先生,远程通讯方式参会的是张鹏华女士、吉富星先生和李堃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云峰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25)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勤信审字 【2022】第1190号),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718,729.81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6,419,631.31元,扣除2021年度对股东已实施的现金分红14,476,986.4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34,223,915.02 元。

  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5,487,243.49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69,693,147.24元,扣除2021年度对股东已实施的现金分红14,476,986.4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79,728,917.27 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2021年可供分配利润为134,223,915.02 元。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2-026)。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吉富星先生、李堃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于2022年5月 27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7)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2-027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由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

  3.本次会议的召开,其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 年 5 月 27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 5 月 23 日(星期一)。

  7. 出席对象:

  (1)于2022年 5 月 23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如下表

  ■

  2. 以上提案的相关内容刊登于2022 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全体股东查阅。

  3. 以上股东大会审议的 6 项为普通决议案。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参会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凭上述证明材料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并在2022年 5 月 24 日(星期二)14:00前传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指定电子邮箱(002700@hytrq.com)。来信请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843000(信封请注明“新疆浩源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 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 5 月 24 日(星期二)10:00-14:00。

  3. 现场登记地点: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培蓓、翟新超 联系电话:0997-2530396

  传 真:0997-2530396 电子邮箱:hy002700@163.com

  出席会议的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00”,投票简称为“浩源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公司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并了解本次会议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会议投票行使的原则、目的以及会议审议等事项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自然人委托人(签字):

  法人委托人(签字并盖公章):

  2022年 月 日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劵代码:002700 证劵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2-024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13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为胡中友先生、沈学锋先生和王波先生。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中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公司组织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成员在全面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 对其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一致认为: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2022-025)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详见2022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2-026)。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等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相关规定,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一致认为: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劵代码:002700 证劵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2-026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勤信审字 【2022】第1190号),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718,729.81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6,419,631.31元,扣除2021年度对股东已实施的现金分红14,476,986.4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34,223,915.02 元。

  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5,487,243.49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69,693,147.24元,扣除2021年度对股东已实施的现金分红14,476,986.4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79,728,917.27 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2021年可供分配利润为134,223,915.02 元。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2021年度亏损,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公司2022年整体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21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以后年度。公司历来重视以利润分配方式对投资者进行投资回报,今后将一如既往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董事会意见

  由于公司2021年度亏损,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今后的持续经营状况做出的,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支行,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因公司2021年度未实现盈利,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四届十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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