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04月27日 03:45 证券时报

  (上接B425版)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其他一致行动人包括聂樟清(持股占公司总资本的0.56%)、陈美香(持股占公司总资本的0.31%)、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玄元科新13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股占公司总资本的0.31%)、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玄元科新13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股占公司总资本的0.31%)。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关于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德邦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德邦股份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全部A股股票,66,957,470股,认购价格9.17元/股,公司认购股款总额为人民币613,999,999.90元,本次认购完成后,公司占德邦股份发行后总股本比例6.52%。公司认购的德邦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已于2021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所认购A股股份因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锁定期满后,该等股份的解锁及减持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德邦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关于全资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德邦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5)、《关于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德邦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认购主体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关于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德邦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关于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德邦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2、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

  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的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21年6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以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3、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乡村振兴)发行完成

  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1日,公司发行了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日全部到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乡村振兴)发行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4、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高成长债)发行完成

  2021年7月26日-2021年7月27日,公司发行了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5亿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8日到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高成长债)发行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5、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

  公司于2021年9月2日披露了《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获准注册的超短期融资券额度为人民币2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即2021年8月31日)起2年内有效。根据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和银行间市场情况,2021年9月16日-2021年9月17日,公司发行了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为5亿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22日到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6、2021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发行完成

  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1月17日,公司发行了2021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5亿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18日到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7、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的进展

  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0年9月8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下属全资子公司持有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为标的资产设立多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公司为专项计划提供差额支付承诺并在专项计划开放程序中承担流动性支持的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

  截至2021年9月24日,根据专项计划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募集资金账户回单,“中信证券-韵达物流基础设施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认购资金63,137万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募集总规模为55,000万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募集总规模为8,137万元,均已分别达到《中信证券-韵达物流基础设施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约定的各级资产支持证券的目标募集规模。根据项目安排,“中信证券-韵达物流基础设施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于2021年9月27日正式成立,资产支持证券于成立当日开始计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在上海市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聂腾云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步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3、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宇先生、楼光华先生、张冠群先生、肖安华先生、张大瑞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4、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5、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2,088,963.12元,按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208,896.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22,342,519.18元,减去本年度已分配利润142,235,520.32元,本报告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34,987,065.67元。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总额不超过报告期末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数,具体利润分配总额请以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为准。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8、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9、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0、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聂腾云、陈立英、聂樟清、周柏根、杨周龙、符勤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依据中、高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相关制度,以“量、本、利”为考核的核心内容,建立了一整套科学、规范、合理的绩效薪酬管理体系。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和绩效管理部门对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回顾,认为其符合公司薪酬体系的规定,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董事会将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定为按其所任公司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聂腾云、陈立英、周柏根、杨周龙、符勤及关联董事聂樟清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1、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授权期限内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亿元(含)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内负责实施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聂腾云、陈立英、聂樟清回避表决本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未来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公司2022年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额度进行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海启思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杭州米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珩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杭州韵致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预计不超过9,893.30万元。

  鉴于2022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预计不超过9,893.3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63%,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13、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资产采购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9,500万元。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全资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对部分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与优化,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本次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

  15、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16、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18、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19、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21、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内部审计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22、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23、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24、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5、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了加强公司与加盟商的合作关系,提高和巩固加盟商的竞争优势,从而保持公司稳定、平衡、高效的服务网络优势,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加盟商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6、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源大道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提案中,提案10、提案1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过半数审议通过。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于公司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另外,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于2022年5月13日17:3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四)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杨红波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6679号 邮编:201700

  联系电话:021-39296789

  传真:021-39296863

  电子邮箱:ir@yundaex.com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规定时间内,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0

  2、投票简称:韵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在上海市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雪军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认真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步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2,088,963.12元,按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208,896.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22,342,519.18元,减去本年度已分配利润142,235,520.32元,本报告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34,987,065.67元。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总额不超过报告期末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数,具体利润分配总额请以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为准。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在授权期限内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本议案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后,认为:本次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核查认为:本次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2月15日签发的《关于核准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40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7名非公开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8,495,43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9.75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91,519.3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5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84,019.3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4月4日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8]3105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已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315.72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3,983.19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万元;本年度募集资金账户收到银行利息、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9.25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利息、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10,921.85万元;本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支付银行手续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0.66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4.9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0.00元,尚未归还的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汇总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8年4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及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太原韵必达装卸服务有限公司、江苏江韵物流有限公司、淮安楚韵快运有限公司、南京苏韵快运有限公司、合肥金韵装卸服务有限公司、济南恒韵装卸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市承韵速递有限公司、长沙市阔韵快递有限公司、郑州韵必达速递有限公司、成都市蓉韵速递有限公司、重庆畅韵装卸搬运有限公司、昆明金韵速递有限公司、上海韵达速递有限公司、西安市溱韵速递有限公司、天津韵必达快递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庄韵速递有限公司、黑龙江金韵速递有限公司、长春市长韵速递有限公司、沈阳韵必达速递有限公司、上海东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义乌义韵快递有限公司、青岛畅达华韵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市温韵速递有限公司、临海市临韵速递有限公司、福州闽韵速递有限公司、厦门市厦韵速递有限公司、江西桐韵速递有限公司、上海金韵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快商物流有限公司、宁波市韵必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韵达实业有限公司、东莞市莞韵速递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及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金韵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快商物流有限公司、上海韵达速递有限公司、浙江创海机械有限公司、北京腾韵达运输有限公司、抚州市隆钰物流有限公司、长沙锐讯货运有限公司、青岛莱安物流有限公司、自贡丰盛货运有限公司、抚州市润厚物流有限公司、抚州市顺谦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六方监管协议》。上述签署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销户,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00元,销户时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其他信息不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投入的实际需要、现有资金周转等情况,以自筹资金2,317,780,895.54元预先支付了有关项目的所需投入。2018年9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317,780,895.5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8]31050020号),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品种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持有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公司已完成全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项目节余资金人民币953.10万元,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根据规定,可以豁免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本公司将上述存放专项账户的节余资金人民币953.10万元全部转入本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支持加盟商经营发展需要,维护公司服务网络健康发展,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实施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公司加盟商(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加盟商),具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与最终确定的财务资助对象签署财务资助相关协议以及在审议通过的额度内确定相应的财务资助金额;

  2、财务资助额度:对外资助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7%,含本数),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财务资助有效期限:一年;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财务资助用途:资助加盟商用于快递业务经营或快递业务相关的投资;

  6、资金使用费:为保证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财务资助利率参考加盟商的经营能力等,同时根据银行相应期间贷款利率合理进行调整。

  二、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象的规定

  接受财务资助的对象为重点城市或重点区域的加盟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加盟商须经过严格的资质审核,经公司内部评估经营诚信状况优良,具备偿还能力且有一定规模,才能成为公司资助对象。财务资助额度参考加盟商快递服务业务量情况,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审议通过的额度内确定相应的财务资助金额。

  三、风险控制

  1、公司财务部门已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规定》,健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内部控制,明确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经办部门及其职责等事项。

  2、公司财务部门应在全面分析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的基础上,对被资助对象的履约能力做出审慎判断。

  3、公司将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的稳定性。风险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被资助对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第三方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

  4、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加盟商是公司的核心资源,其市场开发能力、经营管理水平、融资投资实力以及长期的盈亏状况等直接关系公司的业务量、市场份额和服务品质,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次财务资助可以加强公司与加盟商的合作关系,提高和巩固加盟商的竞争优势,从而保持公司稳定、平衡、高效的服务网络优势。公司将会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第三方担保及履约能力情况等进行评估,对被资助对象的履约能力做出审慎判断,选择具有良好偿债能力的被资助对象并将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的稳定性,风险可控。公司本次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为加盟商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加强公司与加盟商的合作关系,提高和巩固加盟商的竞争优势,从而保持公司稳定、平衡、高效的服务网络优势;公司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合作紧密的加盟商,资助加盟商用于快递业务经营或快递业务相关的投资,保障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是符合相关规定的,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为加盟商提供财务资助,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向加盟商提供财务资助(借款)余额为3,426.31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2%,逾期未收回的金额为751.64万元人民币。

  对于逾期未收回的金额,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依照相关借款协议,由专人及时跟进,加强对被资助方的监督和催促力度,视情况采取合法措施催收款项,最大限度完成回款计划以维护公司利益。

  2、如有必要,针对多次催要仍不能及时回款的,公司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产品类型包括:固定收益型、浮动收益型、预计收益型。

  2.投资金额:在授权期限内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2年4月25日,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收益。

  2、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以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作为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3、投资品种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合理布局资产,创造更多收益。拟进行的投资品种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产品类型包括:固定收益型、浮动收益型、预计收益型。

  4、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实施方式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

  7. 关联关系规避

  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理财产品,因此投 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购买相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

  (4)公司将根据实际购买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买卖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对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实施的,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以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以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本议案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下转B42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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