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5 证券简称:*ST昌鱼 公告编号:2022-027号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预计2021年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1,000万元人民币,预计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约为1450万元人民币。
2、根据更正后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财务数据,公司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已低于1亿元,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等有关规定,将大豆业务产生的约9150万元的收入作为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进行了扣除,造成业绩预告更正前后相关财务数据产生较大差异。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1、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850万元人民币。
2、预计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3,450万元人民币。
3、预计2021年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1,000万元人民币,预计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约为10,600万元人民币。
4、预计2021年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约为800万元人民币。
5、预计每股收益:-0.0557元。
(三)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并基于谨慎性考虑,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为:
1、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850万元人民币。
2、预计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3,450万元人民币。
3、预计2021年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1,000万元人民币,预计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约为1450万元人民币。
4、预计2021年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约为800万元人民币。
5、预计每股收益:-0.0557元。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更正的有关事项与年审计会计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更正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566,915.72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450,733.72元。
(二)营业收入24,157,383.42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23,033,453.32元。
(三)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0,601,925.54元。
(四)每股收益:-0.0620元。
三、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2年1月29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亏公告》时,由于原年审会计师的辞任,审计工作尚未开始,导致公司未能就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与审计机构取得沟通确认,所以公司对相关业务收入是否应当被扣除存在不确定性,对此公司在原业绩预告公告中已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与新任年审会计师深入沟通,并在反复咨询论证的基础上,公司对业绩预告中的营业收入扣除事项进行修正,将预计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由“10,600万元”修正为“145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2021年度开展的大豆委托加工销售业务尚不具备持续性,属于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等有关规定,将大豆业务产生的约9150万元的收入作为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进行了扣除,造成业绩预告更正前后相关财务数据产生较大差异。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公司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报为准。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其他重大不确定因素。
(二)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说明
1、公司因同时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3.3.2条和第 13.9.1 条规定的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未在第9.3.6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公司因追溯重述或者第9.3.2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导致相关财务指标触及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指前述财务指标所属会计年度的下一个会计年度。
公司未按第9.3.2条第二款规定在营业收入中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的,本所可以要求公司扣除,并按照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决定是否对公司股票实施终止上市。”
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上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根据更正后的业绩预告财务数据,公司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已低于1亿元,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若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上述预告数据仅为公司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六、董事会致歉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坚持谨慎性原则,提高业绩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避免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75 证券简称:*ST昌鱼 公告编号:2022-028号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5条“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2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本次公告为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号)。根据更正后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财务数据,公司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已低于1亿元,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若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0年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专项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2条的规定的“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0年审计报告被出具了“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3.9.1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由于公司同时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3.3.2条和第 13.9.1 条的有关规定,按照第13.1.4条,公司股票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二、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未在第9.3.6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公司因追溯重述或者第9.3.2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导致相关财务指标触及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指前述财务指标所属会计年度的下一个会计年度。
公司未按第9.3.2条第二款规定在营业收入中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的,本所可以要求公司扣除,并按照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决定是否对公司股票实施终止上市。”
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上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已于2022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2)及《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并分别于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20日、2022年4月23日、2022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2、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收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在2022年4月30日前出具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函》,函件称现因国内疫情的出行限制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预计无法在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目前公司所在地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加剧且管控措施持续升级的影响,部分区域处于封控管理状态,因此公司及审计机构工作人员的出行、正常回函等程序工作受到限制,这给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造成了一定客观障碍。对此公司高度重视,正在积极协调审计机构及相关部门努力克服困难,全力推进审计工作进展,公司将尽最大努力按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如公司未在2022年4月30日前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规定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将于法定期间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并可能被终止上市,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3、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号)。根据更正后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财务数据,公司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已低于1亿元,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若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202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计工作,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5、不论公司是否终止上市,公司都将全力维护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的后续经营情况须以公司正式披露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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