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均无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1年11月1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按照上述《实施问答》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本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本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21 年 11 月颁布的上述《实施问答》。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四)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21年11月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编制2021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并追溯调整了2020年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期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实施问答》指出,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执行本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具体影响
根据《实施问答》要求,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应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与此相关的现金流出,应自“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重分类至“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科目按此变更执行,并对 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2020 年的公司主要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不会对当期及前期的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发布相关文件而作出的,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均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含子公司)的发展计划和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2.17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对应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项目贷款、低风险业务等。2022年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见下表: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通过询价的方式甄选有竞争优势的银行进行实际合作,以有效控制资金成本,具体融资金额将依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及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确定。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实际使用的金额、利率及其他事项将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授信机构签订的具体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为准。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授信及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董事会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决定相关事宜,办理上述授信项下的具体业务,包括且不限于签署相关业务的具体合同、协议等相关事项,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也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本次授信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7.04%。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有序开展融资业务、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根据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需要,在未来连续12个月内,公司和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融资和日常经营(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作、日常采购销售)所需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包括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93,500万元,其中, 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49,5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含等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44,000万元,主要为海南百洋饲料和海南百洋水产的担保额度34,500万元,上述两家公司正在进行项目建设或处于筹备期,新增担保额度主要用于项目专项贷款。随着资本金注入及项目建成投产,资产负债率会逐步下降或降至70%以下。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预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即任一时点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3,5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不同担保主体对于同一融资事项均提供了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调剂使用,但对于资产负债率高于(含等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调剂发生时仅能从其他资产负债率高于(含等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获得调剂额度且公司对资产负债率高于(含等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量不得超过44,000万元;对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上述担保额度可在总量不超过49,500万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按照实际需求循环、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西百跃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跃农牧”)
注册地址:南宁市吴圩镇明阳工业区师园路96号
法定代表人:邓金云
注册资本:8,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4月25日
主营业务:配合饲料、浓缩饲料、预混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以上经营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开展经营活动,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及技术研发;鱼粉、鱼油(非食用)的销售和生产(以上经营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开展经营活动,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普通货运(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开展经营活动,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农副土特产品(仅限初级农产品)的销售;生产、加工、销售:塑料制品(除一次性发泡塑料及超薄塑料袋)、纸板容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百跃农牧100%的股权。
百跃农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或有事项。
百跃农牧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2、广东雨嘉水产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雨嘉”)
注册地址:化州市工业园区30米街
法定代表人:农全安
注册资本:4,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8月18日
主营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水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鱼粉和鱼油销售;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其他类制品))]。(以上所有涉及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广东雨嘉100%的股权。
广东雨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或有事项。
广东雨嘉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3、海南佳德信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佳德信”)
注册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0号
法定代表人:徐金鋐
注册资本:7,035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3日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饲料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水产品收购;水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持有海南佳德信100%的股权。
海南佳德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或有事项。
海南佳德信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4、广东百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维生物”)
注册地址:化州市河西工业园区30米大街
法定代表人:杨莉莉
注册资本:6,76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13日
主营业务:胶原蛋白、脱钙鱼鳞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涉及生产、经营许可的,凭国家有效许可证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百维生物50.933%的股权。
百维生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或有事项。
百维生物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5、荣成市日鑫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成日鑫”)
注册地址:荣成市港湾街道玄镇村
法定代表人:程大卫
注册资本:3,061.22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6日
主营业务:海洋生物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加工销售鱼粉、虾粉、鱼油、鱼溶浆、鱿鱼膏、鱿鱼粉、饲料原料;水产品仓储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公司持有荣成日鑫100%的股权。
荣成日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或有事项。
荣成日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6、荣成海庆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成海庆”)
注册地址:荣成市成山镇大石家泊村
法定代表人:杨思华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4月3日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虾粉、鱼粉、鱼溶浆、鱼油,海洋生物技术研究与开发,批发零售鲜活、冷冻鱼、虾、贝类海产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荣成海庆51%的股权。
荣成海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或有事项。
荣成海庆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7、佛山百洋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百洋”)
注册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金腾路1号
法定代表人:吴云龙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2月7日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配合饲料、预混合饲料;销售鱼粉;对农业、渔业项目进行投资;养殖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佛山百洋100%的股权。
佛山百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或有事项。
佛山百洋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8、广西百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百嘉”)
注册地址:北流市城北三路966号
法定代表人:陈旭文
注册资本:4,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3月16日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食品生产;饲料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食用鱼油及制品销售;水产品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广西百嘉100%的股权。
广西百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或有事项。
广西百嘉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9、海南百洋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百洋饲料”)
注册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276号
法定代表人:胡建锋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3月22日
主营业务:饲料生产、销售。
公司持有海南百洋饲料100%的股权。
海南百洋饲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或有事项。
海南百洋饲料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10、海南百洋水产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百洋水产”)
注册地址:海南省文昌市东路镇约亭工业园约亭八路
法定代表人:徐金鋐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5月8日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食品互联网销售;水产品收购;食用互联网销售;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冷冻海水鱼糜生产线除外);水产品冷冻加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海南百洋水产100%的股权。
海南百洋水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或有事项。
海南百洋水产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公司与被担保方及其他有关主体亦尚未就反担保条款进行协商。实际担保金额以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业务为依据,具体担保次数、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形式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或合同等文件约定为准。
对于授权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待担保合同签署时,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担保进展及反担保情况,并尽量促成反担保条款的签署以力求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设定,能满足其业务顺利开展需要,促使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 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022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担保资源,解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未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筹措资金,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资产优良,具备较为充足的债务偿还能力,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 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6,587.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1年12月31日)的19.48%;其中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担保余额为5,497.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1年12月31日)的4.03%。
本次担保事项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6,500万元(包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主体提供担保93,500万元,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担保1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1年12月31日)的78.01%。具体如下:
除前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
2、投资金额: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等值1亿元人民币,额度使用期限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余额不超过等值1亿元人民币。
3、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风险及履约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近年来,公司外销收入持续增加,同时,由于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外汇套期保值定义,适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2、投资方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业务: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
3、投资金额:根据公司2021年境外业务规模及实际需求情况、周转期限以及谨慎预测原则,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等值1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余额不超过等值1亿元人民币。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
二、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衍生性商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3、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4、公司审计部门及审计委员会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进行的,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披露原则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及财务费用,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范。因此,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收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种类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基金等产品。
4、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具体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相关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受托方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会选择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委托理财,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商业银行等合格专业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
2、公司的委托理财应在保障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选择低风险、稳健性较高的产品,不得投资于风险高的理财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委托理财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5、独立董事及内部审计机构有权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在保障本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支持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洋股份”、“公司”)的经营发展,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之母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国信集团”)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其中2亿元为青岛国信集团在2021年所提供借款的续期,年化利率为3.8%;3亿元为新增的借款,年化利率不超过同期LPR),期限为1年,公司可根据资金需求分次借款。本次借款事项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2.关联关系说明
青岛海洋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称“海洋产业投资基金”)、青岛市海洋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称“海洋新动能基金”)合计持有百洋股份104,478,46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0%,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海洋产业投资基金与海洋新动能基金均为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青岛国信金控”)所控制的企业,青岛国信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青岛国信金控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规定,青岛国信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接受青岛国信集团提供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王建辉先生、邓友成先生、董韶光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审议该议案时须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48号海天中心T1写字楼
法定代表人:王建辉
注册资金: 3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675289500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设立日期: 2008 年 7 月 17 日
经营范围:城乡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与运营;政府重大公益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经营房产、旅游、土地开发等服务业及经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服务业;经政府批准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与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青岛国信集团于2008年2月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组建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亿元。近年来集团持续健康发展,2020年末资产总额1,016.68亿元,净资产414.69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74.63亿元,净利润8.48亿元。
3.青岛国信集团间接持有公司总股份数29.9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规定,青岛国信集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青岛国信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青岛国信集团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期限为1年,公司可根据资金需求分次借款。本次借款事项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青岛国信集团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其中2亿元为青岛国信集团在2021年所提供借款的续期,年化利率为3.8%;3亿元为新增的借款,年化利率不超过同期LPR。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交易目的和影响
1.本次青岛国信集团对公司提供借款,且无需公司提供任何担保,系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支持和信心,能够更好地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满足经营资金需求。该关联交易具备真实意图和必要性。
2.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从而实现持续稳定发展。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年青岛国信集团共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余额为2亿元。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青岛国信集团支付利息共190.31万元,除此之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具备一定必要性。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及相关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接受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洋股份”)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业务能力。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许志扬先生,199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9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苗策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嘉女士,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38万元(其中:财报审计100万元、内控审计38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对于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我们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在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表决一致同意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记录;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建辉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刘康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扈鑫先生;独立董事徐国君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9日(星期一)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83.16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87.02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3,046.17万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鉴于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今后稳定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薪酬原则
(一)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
(二)绩效原则:绩效薪酬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公司经营业绩、工作创新、奖罚、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相结合。
(三)统筹兼顾原则:薪酬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挂钩。
(四)竞争原则:注重收入市场化,制定合理的薪资结构比例,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以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吸引人才。
二、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12万元/年(含税);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薪酬由基本工资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报酬构成;在公司没有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津贴。
(二)公司监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监事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报酬构成;在公司没有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领取津贴。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APP专享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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