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情况及原因分析
■
2、利润表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情况及原因分析
■
3、现金流量表变动项目情况及原因分析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7月,公司实施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暂未全部出售,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情况详见2020年7月2日、7月18日、7月23日、2021年1月23日、7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2、2021年6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增资3,000万美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利君控股注册资本由1,000万美元增加至4,000万美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增资相关事项(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2021年6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增资事项正在申报相关部门审批中,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2022年1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追认自2021年7月至2022年1月追认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向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成都德坤空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6,200万元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2022年1月20日、2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4、2022年1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其控股子公司成都德坤空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含已向德坤空天提供的财务资助6,200万元)的财务资助,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循环使用(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2022年1月20日、2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5、2022年1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40,000万元,担保金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包括连带担保责任的信用担保及向银行申请开立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预付款保函和质量保函;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额度有效期在总担保额度内,以担保主体实际签署的合同内容及银行对开立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预付款保函和质量保函要求的文本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新加坡全资子公司与澳大利亚Sino Iron Pty Ltd签署相关合同及提供相应连带责任信用担保及向银行申请开立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预付款保函和质量保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及开立保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2022年1月20日、2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6、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股东大会决议购买理财产品的详细情况请参见相关情况详见2022年3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何亚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麟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峰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何亚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麟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峰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何亚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麟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峰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何亚民
2022年4月25日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2022
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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