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
2022年04月27日 03:47 证券时报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2

  2022

  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降低37.69%,主要系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收回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增长132.25%,主要系公司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65.77%,主要系公司增值税留抵扣额增加所致;

  4、长摊待摊费用较期初降低50.00%,主要系公司摊销所致;

  5、应付票据较期初增长33.40%,主要系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降低95.30%,主要系本期公司支付年终奖所致;

  7、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51.71%,主要系本期公司股权激励摊销费用所致;

  8、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49.78%,主要系本期公司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9、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82.30%,主要系本期公司美元定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0、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39.83%,主要系本期公司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1、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降低35.19%,主要系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规模下降所致;

  1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28,863.01元,主要系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预期收益减少所致;

  13、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7,893.36元,主要系本期公司折旧未提完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减少所致;

  14、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1982.68%,主要系本期公司折旧已提完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增加所致;

  15、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10748.70%,主要系本期公司其他支出所致;

  16、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46.31%,主要系本期公司采购付款增加所致;

  17、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增长30.61%,主要系本期公司采购付款增加所致;

  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降低165.55%,主要系本期公司采购付款增加所致;

  19、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降低39.19%,主要系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收回减少所致;

  20、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降低35.19%,主要系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规模下降所致;

  21、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8.78%,主要系本期公司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增加所致;

  2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降低39.14%,主要系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收回减少所致;

  2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降低64.43%,主要系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收回减少所致;

  2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降低193.79%,主要系外汇汇率变动所致;

  2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降低103.61%,主要系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收回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田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浩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凯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田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浩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凯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3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03月31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2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668号公司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0日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田明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2、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5名,代表股份数量545,780,6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6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数量457,186,7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0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88,593,9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062%。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行使表决权,经过与会股东的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544,767,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4%;反对992,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82%;弃权2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

  2、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545,742,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反对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3%;弃权2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

  3、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545,742,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反对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3%;弃权2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

  4、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545,742,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反对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3%;弃权2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

  5、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545,762,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反对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545,740,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反对4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8,562,2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55%;反对4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544,788,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8%;反对992,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7,609,9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880%;反对992,4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1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545,742,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反对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3%;弃权2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8,563,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57%;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20%;弃权2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23%。

  9、审议通过《委托理财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516,292,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97%;反对29,487,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5.4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9,114,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66.719%;反对29,487,8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33.2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545,714,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反对45,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8%;弃权2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8,536,4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26%;反对45,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51%;弃权2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23%。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545,762,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反对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李军律师、吕光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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