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2022年04月27日 03:46 证券时报

  (上接B502版)

  5、项目投资总额:本项目拟总投资额约为人民币8,500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及具体投资概算初步如下:

  ■

  6、项目资金来源:计划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3,295,862.66元,不足部分公司自筹;

  7、项目建设周期:2年。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必要性分析

  随着树脂材料领域近年来持续快速增长,公司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现有业务增长。公司的IPO募投项目计划2023年竣工,暂未能有效缓解目前的生产压力,因此公司在充分发掘现有装置的潜能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和优化生产工艺,实现在短时间内提升产能,满足全球高性能树脂和改性塑料市场快速增长的需求。同时,本项目将继续推动公司产业升级和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在精细化工领域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利的支撑。

  2、可行性分析

  (1)内部管理体系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充分支持

  公司不仅注重产品质量、成本控制,同时公司针对行业特性高度重视安全、环保及职业健康,先后建立并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携手实现可持续发展”TFS评估认可;主营产品均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美国FDA、日本厚生劳动省、欧盟等机构颁布的标准与法规。公司对行业发展认识深刻,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及时、高效地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发展战略。针对目前的定制项目,公司能够依靠内部管理体系实现项目产业化,使产能快速提高,使产品在市场上更具有竞争力,体现行业管理优势。

  (2)持续创新能力及专业团队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秉承以技术求发展的理念,公司研发中心经广东省科技厅及广州市科创委认定为“广东省塑料助剂工程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市塑料助剂工程研究开发中心”,公司与中山大学、广州大学等高等院校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并成为上述院校的产学研合作基地。同时,公司与大型国有石化企业共同设立“聚烯烃树脂应用联合实验室”,深化研究聚烯烃树脂应用技术,研发可替代国外先进高端聚烯烃的产品。公司的核心销售人员技术出身,具有大型能源化

  工生产及技术工作经历,对下游能源化工企业的生产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在新产品研发方面,公司的核心销售人员根据市场动态,提出研发需求,并与研发人员一同开展助剂配方的研发。在新产品的应用方面,制定一揽子产品解决方案,协助解决客户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实现研发新产品的落地。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打造了一支专业、稳定、凝聚力强的专业团队,这些优秀人才为推动公司研发水平的提升,以及与各大型能源化工企业的合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3)优质且稳定可靠的客户资源

  成核剂、水滑石等高分子材料助剂作为树脂材料性能改进的核心关键原料,进入下游优质客户的供应商体系之前,需要经历长期、严格的认证过程。客户为保证自身供应链的稳定,会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持续供货能力、环保达标情况、售后服务等因素进行严格考察。

  公司以先进的产品,优质的服务赢得了众多大型能源化工公司以及树脂材料制品制造商的信赖。长期的信任合作使公司获得了丰富的大客户资源,并不断通过对现有大型客户的持续拓展获得优势。综合公司营销体系的各个环节,强大的营销实力,有利于本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

  (四) 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全部在原有厂区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和投资建设,系对原有建筑设备设施的更新和建设,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进一步提升生产能力,由于与原有生产系统共用采购、研发、生产人员和公用设施等,共同发挥作用,因此无法单独测算效益实现情况。

  公司在充分发掘现有装置的潜能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和优化生产工艺,实现在短时间内提升产能,满足全球高性能树脂和改性塑料市场快速增长的需求。同时,本项目将继续推动公司产业升级和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在精细化工领域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利的支撑。

  (五) 主要风险分析

  1、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投资建设本项目是基于当前市场需求、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等因素综合考虑后作出的判断,可能存在项目达产后因市场需求变化、竞争对手策略调整等因素导致项目成品销路不畅或价格低迷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项目效益风险

  项目的收入估算和利润估算的数值为公司内部预估值,未经审计或审阅,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项目建设过程将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的最终效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项目实际产生的收入、利润造成不确定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无法及时、顺利通过审批的风险

  该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全部为对原有厂房内部及生产辅助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等,公司目前正在同步履行需政府审查审批的相关手续,若公司最终未能通过相关审批或后续验收不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3,295,862.66元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的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是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建设“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是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快速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竞争力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的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的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事项,顺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影响原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的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的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的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2年4月25日召开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其中收入准则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按照财政部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三)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根据《实施问答》要求,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应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与此相关的现金流出,应自“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重分类至“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对公司的“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有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方案》、《关于制定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方案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日期

  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三、组织管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监督考核。

  四、薪酬标准

  (一)董事的薪酬标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参照同行其他公司的薪酬状况,结合上市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和经营业绩状况,拟订了2022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及公司独立董事领取津贴,金额为人民币18万元/年,按月发放;前述薪酬为含税薪酬,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其他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津贴。

  (二)监事的薪酬标准

  公司根据2021年度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情况,拟定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获得的薪酬来源于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报酬,公司不再单独向其发放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勤勉尽职、诚信责任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拟定了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采用年薪制,其中:总经理年薪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年薪不超过人民币260万元;前述薪酬为含税薪酬,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薪酬合理。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科创版)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呈和科技”、“公司”或“本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呈和科技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98号文《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呈和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根据呈和科技本次发行股票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方案及发行结果: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3,333.34万股。呈和科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6.4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49,334,432.00元,扣除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费用和承销费用人民币41,946,754.56元后的余额人民币507,387,677.44元。已由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于2021年6月2日汇入呈和科技募集资金专户。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66,038,569.34元,呈和科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3,295,862.6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355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年度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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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6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远景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龙归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用于实施“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其中以增资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科呈”)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以无息借款方式向广州科呈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1,000.00万元募集资金,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6个月。2021年9月,本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4个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综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人民币77,061,962.83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2.9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359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置换情况如下表:

  ■

  单位:人民币万元

  2、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968.43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359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置换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145,468,669.13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理财产品情况

  2021年6月25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6,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授权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重大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呈和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中信建投证券对呈和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呈和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呈和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5日批准报出。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表1:《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1:

  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次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运营能力,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广州银行、香港花旗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农业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广东华兴银行、平安银行等境内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实际使用授信额度总额预计(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期)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并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公司股东、董事长赵文林先生、股东上海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无偿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在授权使用的授信总额内,公司与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情况与资金需求在各金融机构中选择具体业务品种并进行授信额度调剂。

  二、 接受担保的情况

  基于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实际需要,公司股东、董事长赵文林先生、股东上海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无偿保证担保。

  三、 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议案》,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授信融资授权情况

  鉴于相关授信条件和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为便于具体授信及担保事项的顺利进展,公司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授信融资事宜,按照公司经营所需,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业务;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有关金融机构合同及办理文件规定的所有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条件范围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事项,将有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更好地实现业务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事项,将有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稳健,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且符合公司利益。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事项。

  八、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不含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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