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
2022年04月26日 18:11 证券时报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天圣制药 公告编号:2022-028

  2022

  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136.5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公司向重庆医药长圣医药有限公司借款。

  2、持有待售资产的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将这部分资产全部出售。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增加和长期借款的减少主要是部分借款将在1年内到期所致。

  4、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59.48%,主要是2021年4月底公司转让长圣医药51%股权后,合并范围变化所致。

  5、公司本年度各项费用的减少主要是2021年4月底公司转让长圣医药51%股权后,合并范围变化所致。

  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37.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增加32.86%,???????????????

  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30.70%,主要是本期销售回款较好所致。

  8、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增加37.7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也较上年有较好的增长,主要是本期亏损额较上年同期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重大诉讼事项

  公司因涉嫌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19)渝01刑初68号】。根据《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被告单位天圣制药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犯对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三百八十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已发回重审,最终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后续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28日、2019年12月6日、2020年3月23日、2020年3月27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公司及相关人员起诉书的公告》、《关于收到变更起诉决定书的公告》、《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关于公司提交〈上诉状〉的公告》;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5日、2021年8月2日、2021年10月1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通知书〉的公告》;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23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的公告》、《关于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的公告》、《关于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的公告》。

  (二)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2019年6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控股股东刘群、原总经理李洪涉嫌职务侵占罪及挪用资金罪,由于刘群和李洪的部分涉案财物已扣押、冻结、查封,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将占用公司的资金归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第13.3.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19)渝01刑初68号】。根据《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责令被告人刘群退赔公司被侵占和挪用的剩余未归还资金共计12,147.4926万元。为尽快解决对公司侵占和挪用资金的问题,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切实利益,经各方协商,刘群以现金和非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公司偿还上述未归还资金共计12,147.4926万元。公司财务部测算控股股东刘群占用资金利息为15,512,720.35元。截至2021年4月8日,控股股东刘群占用资金的本金及利息均已偿还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31日、2020年5月7日、2020年5月26日、2020年6月2日、2020年6月16日、2020年6月30日、2021年4月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偿还占用资金暨拟签署〈资产转让协议暨债务重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偿还占用资金的进展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偿还占用资金的进展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偿还占用资金的进展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偿还占用资金的进展公告》、《关于重庆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关于控股股东偿还占用资金的进展暨占用资金利息归还完毕的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所涉案件已发回重审,最终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控股股东偿还方案和已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暨债务重组协议》条款存在修改或调整的可能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开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开胜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刘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开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开胜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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