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04月23日 03:51 证券时报

  (上接B87版)

  一、担保情况概述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现将担保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众红生物工程创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众红”)因研发投入的持续增加及日常运营的需要,需要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

  本公司为江苏众红的综合贷款授信继续提供担保,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期限均为:自其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壹年以内。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众红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8月25日

  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518号

  法定代表人:王耀方

  注册资本:980万美元

  主营业务为:生物医药产品与中间体、生物医药试剂、体外诊断试剂、营养保健品、再生医学材料与制品、功能性生物材料、生物化学产品和分子生物学、病理学、免疫学的试剂耗材的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生物医药与个体化医疗及临床诊断领域的软件的研发和销售。生物医药中间体、生物医药试剂(第三类医疗器械除外)、体外诊断试剂(第三类医疗器械除外)、食品(以《食品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为准)、生物化学产品(药品除外)和分子生物学、病理学、免疫学的试剂耗材以及配套的、应用于生物科技与生物医疗研究、实验与测试的研究工具和相关配套测试设备的批发和进出口业务;产品的展示、售后服务以及相关的咨询、技术指导。(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苏众红资产总额为11260.15万元,负债总额为1590.84万元,净资产为9669.3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4.13%。(以上数据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江苏众红资产总额为10788.49万元,负债总额为1689.92万元,净资产为9098.5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5.66%。(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江苏众红信用情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本公司为江苏众红的综合贷款授信继续提供担保,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2. 江苏众红在上述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选择优质金融机构与其签订相关融资合同及文件。

  3. 公司将根据江苏众红的实际需要在担保额度范围内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合同。

  4. 本次担保有效期为壹年,指江苏众红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壹年之内。

  四、董事会意见

  控股子公司江苏众红新药研发的进度不断加快,为保证新药研发的持续性和顺利,补充其正常的流动资金周转,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为其提供贷款担保。江苏众红将进一步加快推进研发进度,持续推出创新成果。本次担保额度较小,财务风险相对可控;贷款授信额度在公司年度授信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将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办理本次担保事项的手续,并由审计总监及时跟踪与监督,控制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以及资金预算和资金安全的需要,也是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策,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一致同意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本次担保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其长远发展做出的决策,且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到披露日,公司为江苏众红的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含本次展期担保),实际担保总额为13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61%,均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违规及逾期担保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9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1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邀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耀方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董事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经营工作报告和2022年公司经营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2年公司发展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202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2年公司发展规划的议案》详见《2021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汇编》,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宁敖、徐光华、任胜祥向董事会递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徐光华向董事会递交了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公司财务情况报告的议案》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50839.80万元,较上年末同比增长2.31%;2021年营业收入187493.65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2.43%;利润总额20937.8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23.8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107.9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37.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2021年公司财务情况报告的议案》详见《2021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汇编》,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公司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 2022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详情见《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该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2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五、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详情见《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该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2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六、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落实自查情况(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经理室的年度经营报告及公司审计总监的年度内部审计报告,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对财务、经营等内部活动进行了有效控制,未发现内部控制方面重大缺陷也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详情见《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该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2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财政部《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规定,为了避免出现超额分配的情况,公司根据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分配比例。

  2021年度末,母公司报表项下可供分配利润为826,522,053.58元,合并财务报表口径项下可供分配利润为718,043,164.07元,因此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合并财务报表口径进行分配,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18,043,164.07元。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分配:

  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数30,000,000股,按1,249,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9,976,000元(含税),留存收益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涉及股份基数发生变化,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详情见《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该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1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2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详见《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该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2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十、审议并通过了《聘请2022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同时根据2021年度所支付的财务审计费用,以及 2022年度预计的审计范围,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审计范围:2022年度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众红、湖北润红、江苏晶红、常州英诺升康、千红香港、千红大健康)年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文件。子公司需要单独出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详情见《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该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2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继续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2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详情见《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该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2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整体经营规划以及销售业绩预计增长情况,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所有控股子公司2022年拟向银行申请年度总授信额度为:100,000 万元,其中所有控股子公司总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执行时,原则上全年额度不应超过该额度。若确实需要增加额度,在上述额度20%以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若超过上述额度的2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公司董事会及其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申请授权,根据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和银行提供的条件,在以上额度内由公司进行择优决策,并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对外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因遵循两个原则:1、选择原则:选择条件更有利于公司的银行;2、执行原则: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的实际需要执行银行授信额度和期限。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2022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详见《2021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汇编》,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详情见《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该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2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2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特别说明:议案二至议案四、议案七至议案十、议案十二、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2-018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审议通过了《召开2021年年度公司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日期与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3日(周五)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 2022年5月1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9日(周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公司总部-常州新北区生命健康产业园云河路518号(详见附件3)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披露情况

  以上第1,3-9项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经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信息详见 2022年4月23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相关议案的信息。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1年度述职报告。

  全部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议案投票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至5月12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 ;下午2:00~4:30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518号),邮编:213125。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4),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2)、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4),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加盖法人印章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 其他事项

  1.会务常设联系人

  (1)姓名: 姚毅

  (2)联系电话:0519-85156003;

  (3)传真号码:0519-86020617;

  (4)邮编:213125

  2.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50”,投票简称为“千红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女士\先生(身份证号为: )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2年5月 13日下午 14:00 在公司召开的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或受托人自己的意见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公司)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的投票意见:

  ■

  说明:

  1、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如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指示的,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署日: 年 月 日

  附件3

  公司云河路厂区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518号(请导航“千红制药药品制剂及研发中心”)

  ■

  附件4: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本人/本公司或代理人兹登记出席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会议。

  ■

  股东签名(盖章):

  日期: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2-010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文群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经营工作报告和2022年公司经营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汇编》。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公司财务情况报告的议案》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50839.80万元,较上年末同比增长2.31%;2021年营业收入187493.65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2.43%;利润总额20937.8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23.8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107.9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37.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2021年公司财务情况报告的议案》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汇编》。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公司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备、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 2022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五、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落实自查情况(表)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编制了公司内控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落实自查表,经审核,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董事会编制的内部控制落实自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内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同意《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落实自查情况(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核并通过了《2021年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效益的实际情况相匹配,同意本次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22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22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九、审议《聘请2022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与评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行为和能力符合相关要求,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其独立性,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的决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22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江苏众红生物工程创药研究院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其长远发展做出的决策,且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继续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22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按照董事会制定的原则在2022年向银行申请年度授信额度:100,000万元,其中所有控股子公司总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2022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汇编》。

  特别说明:议案二至议案四、议案七至议案九、议案十一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3日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在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前预先提交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上述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审计工作质量符合行业监管要求,连续担任公司审计机构13年,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充分考虑了股东持续、稳定的回报以及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实际情况,分红比例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宁 敖 徐光华 任胜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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