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2-008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股份转让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接到股东通知,GOLD CRANE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金鹤集团”)、高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德投资”)与上海励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励炯企管”)于近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鉴于各方于2021年9月26日签署的《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交割前提条件尚未达成,经各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股份转让协议》。
一、 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金鹤集团将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励炯企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23,742,82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5%),高德投资将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励炯企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844,37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4%)。励炯企管合计受让公司25,587,2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99%),转让价格均为19.54元/股,转让价款总额为499,973,888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在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金鸿顺控股股东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暨公司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二、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终止的情况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股份转让协议》可经各方协商一致书面解除或终止。鉴于《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交割前提条件尚未达成,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终止《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签署主体
(A) 励炯企管,一家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法律设立且合法存续的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828-838 号26楼E、F 室(“甲方”或“受让方”);
(B)金鹤集团,系依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设立且合法存续的公司,注册地址为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Wickhams Cay Ⅱ,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乙方”);
(C) 高德投资,系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法律设立且合法存续的公司,注册地址为香港湾仔骆克道300号浙江兴业大厦12楼A室(“丙方”,与乙方合称“转让方”)。
(二)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1. 《股份转让协议》中的权利义务终止
1.1 各方同意,《股份转让协议》的效力将于本终止协议签署之日终止,受限于第1.3 条,《股份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各方的权利义务全部同时终止。各方应配合进行关于《股份转让协议》终止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信息披露或其他法定/约定义务。
1.2 各方确认,截至本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转让事宜并未交割,各方在《股份转让协议》项下不存在任何纠纷及潜在纠纷。
1.3 尽管有上述第1.1 条的规定,《股份转让协议》中第10 条保密条款、第13 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相应条款将继续有效。
2. 陈述和保证
每一方特此,在本终止协议签署之日,分别向其他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2.1 本终止协议一经签署即构成对其合法、有效、有约束力并依本终止协议之条款对其强制执行的义务。
2.2 其签署并履行本终止协议不会对其具有约束力或有影响力的法律、法规或协议构成冲突、限制或违反。
3.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终止协议的约定,使得本终止协议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由此产生的合理的诉讼费和律师费);如各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股东金鹤集团、实际控制人洪伟涵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海南众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德科技”)转让其持有的公司38,387,200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9.99%)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4月7日办理完成。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众德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的终止系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并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后做出的决定,《股份转让协议》自《〈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不会造成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化,协议各方在《股份转让协议》项下不存在任何纠纷及潜在纠纷;本次交易的终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及终止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该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一直以来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2-009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一、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2年1月15日,公司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了“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8079 期”,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披露的《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该产品于2022年4月22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人民币5,800.00万元,并取得收益人民币537,938.08元,符合预期。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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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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