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5 证券简称:*ST昌鱼 公告编号:2022-024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晚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发来的《关于督促*ST昌鱼提示不能按期披露经审计的年报及相关退市风险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257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工作函》的全文内容如下: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我部与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永拓)监管沟通中了解到,其预计不能在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公司如不能在2022年4月30日前披露经审计的2021年度报告,将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上述情况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 条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明确要求如下。
一、请公司根据永拓来函内容和公司实际情况,充分提示公司股票存在的退市风险。
二、公司如未在2022年4月30日前披露2021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于法定期间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本所将在15个交易日内作出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请公司在4月30日前充分提示股票将可能在4月30日后停牌,并可能被终止上市,提醒投资者理性交易。
公司股票可能被强制退市,对投资者影响重大,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上述事项,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与退市有关的信息,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无法在2022年4月30日前出具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函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股东大会2022年4月18日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聘请本所对贵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本所将与贵公司签订2021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按前述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本所出具贵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前。
现因国内疫情的出行限制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导致本所无法在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如果继续聘请本所,贵公司存在不能如期公告年度报告可能导致直接退市的情形。
为了不使投资者和监管机关产生误导,本所现正式函告贵公司:无法在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 建议贵公司另行聘请其他会计师事务所。
二、 如继续聘请本所,贵公司应将本所无法在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的情况,告知给投资者和监管机关,以免产生误导。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年4月21日
对于《工作函》所提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275 证券简称:*ST昌鱼 公告编号:2022-025号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5条“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2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本次公告为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0年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专项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2条的规定的“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0年审计报告被出具了“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3.9.1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由于公司同时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3.3.2条和第 13.9.1 条的有关规定,按照第13.1.4条,公司股票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二、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未在第9.3.6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公司因追溯重述或者第9.3.2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导致相关财务指标触及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指前述财务指标所属会计年度的下一个会计年度。
公司未按第9.3.2条第二款规定在营业收入中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的,本所可以要求公司扣除,并按照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决定是否对公司股票实施终止上市。”
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上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已于2022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2)及《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并分别于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20日披露了《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2、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202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计工作,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3、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收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在2022年4月30日前出具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函》,函件称现因国内疫情的出行限制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预计无法在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针对这一情形,公司说明如下:目前公司所在地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加剧且管控措施持续升级的影响,部分区域处于封控管理状态,因此公司及审计机构工作人员的出行、正常回函等程序工作受到限制,这给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造成了一定客观障碍。对此公司高度重视,正在积极协调审计机构及相关部门努力克服困难,全力推进审计工作进展,公司将尽最大努力按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如公司未在2022年4月30日前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规定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将于法定期间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并可能被终止上市,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不论公司是否终止上市,公司都将全力维护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的后续经营情况须以公司正式披露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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