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04月23日 03:52 证券时报

  (上接B3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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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拟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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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相关制度修订情况

  (一)《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拟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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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拟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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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它说明

  修订后的《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2022年第1次修订)。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22-022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监事4名,监事山根裕也先生因境外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并表决。监事会主席周海扬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具备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相关条件,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股本、财务状况、发展计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分红水平具有合理性,符合国家现行会计政策、《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规定,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七)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公司与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山根裕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山根裕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公司与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22-024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东睦(天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人民币287,0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正常发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文件要求,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并做出以下计划:

  (一)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情况

  1、为东睦(天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10,000万元;

  2、为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5,000万元;

  3、为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10,000万元;

  4、为德清鑫晨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6,000万元;

  5、为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26,000万元;

  6、为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30,000万元;

  7、为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50,000万元;

  8、为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80,000万元;

  9、为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30,000万元;

  10、为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40,000万元;

  11、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合计287,000万元。

  (二)提供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三)提供担保的期限: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四)批准权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1、对东睦(天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德清鑫晨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经董事会批准生效后,由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批准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2、对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及为所有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总额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权限,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生效后,方可由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以上担保事项,在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将另行公告并披露具体信息。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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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的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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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均为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述数据中除德清鑫晨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截至2021年9月30日经审计的数据,其余公司均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在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将另行公告并披露具体信息。

  四、董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287,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022年度担保预计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事项是必要的,风险是可控的;公司2022年度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事项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担保预计事项,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7,200万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1.53%,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22-026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2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余额不超过等值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相关事宜;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外汇资金的收付、融资等业务,为规避或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主要业务品种及涉及货币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利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

  (三)业务规模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余额不超过等值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四)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以规避或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仅以规避或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

  (二)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原则及要求、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的保证制度的执行。

  (三)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公司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规避或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规避或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22-029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2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负债表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商誉、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和存货拟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12,258.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一)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1、商誉的形成

  (1)公司分别于2019年和2020年通过收购股权的方式分别取得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华晶”)和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驰”)75%股权,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购买日按合并成本与取得东莞华晶和上海富驰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分别形成商誉6,491.73万元和44,935.25万元。

  (2)2021年3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向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及东莞华晶其他股东以持有的东莞华晶100.00%股权认购上海富驰新增股本。2021年3月23日,东莞华晶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东莞华晶成为上海富驰的全资子公司,且为了业务结构的调整深圳市富优驰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人员和生产设备于2021年9月陆续注入东莞华晶。在组织架构、业务结构调整后,上海富驰、东莞华晶已经成为一个无法量化分割整体,故将上海富驰和东莞华晶合并作为一个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2、历年商誉减值的测试情况

  收购完成后,公司每年均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均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

  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以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对相关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值,并出具相关评估报告,测试结果显示上述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

  3、2021年度商誉减值计提情况

  由于上海富驰2021年核心客户订单量下滑,重点产品研发进度及核心产品量产时间、开发新客户的订单量与利润水平不及预期;上海富驰厂区搬迁延迟及连云港富驰新厂建设工程完工进度不及预期,公司在2021年第四季度判断出现商誉减值迹象,并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为客观评价相关资产组价值,公司聘请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进行资产评估,测试结果显示上述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存在减值迹象。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收购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相关资产组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212,800.00万元,低于账面价值224,348.65万元,根据谨慎性原则,2021年度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金额为8,417.62万元。

  (二)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的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的。

  公司于2021年末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金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三)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

  (四)信用减值准备情况

  ■

  公司于2021年末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有关会计政策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80.58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12,258.26万元,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12,258.26万元。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事项《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 计提减值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数据能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事项。

  (二)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出具了此次计提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事项《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 计提减值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数据能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事项。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计提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出具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计提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事项《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 计提减值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数据能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东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600114 证券简称:东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30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0日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

  公司还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0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8.01、8.02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议案8.03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2年5月13日、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 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 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公司将结合会议现场的表决结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平台在2022年5月17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的网络投票结果,公告最终的表决结果。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

  邮政编码:315191

  联系电话:0574-8784 1061

  传 真:0574-8783 1133

  联 系 人:严丰慕 先生、唐佑明 先生

  (三)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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