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04月23日 03:51 证券时报

  (上接B231版)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或“会议”),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截止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3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注:(1)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凭以上有关证件进行现场登记或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5月19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其他方式登记时间: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须于2021年5月19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38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38号

  联系人:朱春燕

  联系电话:0512-82278868 联系传真:0512-82278868

  电子邮箱:admin@sgt21.com 邮编:215011

  5、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08”,投票简称为“恒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单位/本人,其后果由本单位/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受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受托人为单位的,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恒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3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1.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43.13%;实现每股收益-0.60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4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决算报告数据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永证审字[2022]第110017号),该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2年4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并完善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审计机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永证专字[2022]第310178号),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对《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无异议。

  《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永证专字[2022]第310175号)。该专项审核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该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确保公司日常经营为前提,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内部监事薪酬根据其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基础,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确定报酬,不另行发放监事薪酬。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上述监事履行公司职责所发生的交通费、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闽保信息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闽保信息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360万元。经核查,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完成公司与林章威先生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1.3.1条中的业绩承诺约定。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恒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久科技”或“公司”)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549号”《关于核准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6年8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溢价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7.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31,3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0,600,7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0,699,3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8月9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71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的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到位募集资金净额为190,699,300.00 元。

  2016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957,187.00元,扣除手续费支出574.51 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484,418.96元,加上理财产品收益 206,136.99 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55,432,094.44元(其中: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133,000,000.00元,7天通知定存余额16,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6,431,594.44元,理财产品银行专户余额为500.00元)。

  2017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新增支出29,997,570.00元,投资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支出18,900.00元,扣除手续费支出2,791.90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351,785.13元,加上理财产品收益4,212,231.88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9,976,849.55元(其中:7天通知定存余额26,427,764.46元,结构性存款余额98,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5,549,085.09元)。

  2018年度,根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结项,并自该项目的苏州恒久募集资金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转出节余募集资金67,040,321.01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继续使用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苏州吴中恒久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恒久”)募集资金账户支付项目尾款9,055,285.71元,扣除手续费支出1,584.50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176,943.41元,加上理财产品收益1,801,938.47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5,858,540.21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1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与结构性存款余额44,940,000.00元,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余额为918,540.21元,合计募集资金余额55,858,540.21元。

  2019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新增支出工程尾款5,383,291.27元,投资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支出33,220.00元,扣除手续费支出932.50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588,732.56元,加上理财产品收益1,197,246.61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2,227,075.61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与结构性存款余额50,940,000.00元,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余额为1,287,075.61元,合计募集资金余额52,227,075.61元。

  2020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新增支出工程尾款 3,037,212.47 元,投资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支出 75,465.00 元,扣除手续费支出 2,165.49 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 353,154.36 元,加上理财产品收益 425,885.38 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49,891,272.39 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余额48,860,000.00 元,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余额为1,031,272.39 元,合计募集资金余额49,891,272.39 元。

  2021年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节余募集资金转出4,025,479.52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新增支出工程尾款 0.00 元,投资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支出 13,173,276.00元,扣除手续费支出30.00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 479,084.96 元,加上理财产品收益0.0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33,171,571.83 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余额32,860,000.00元,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余额为311,571.83元,合计募集资金余额33,171,571.83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于2016年9月8日会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11月16日,公司及吴中恒久会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1月12日,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项目的苏州恒久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予以注销,该项目的吴中恒久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继续用于支付项目尾款。2018年5月,苏州恒久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办理完注销手续。2018年7月,苏州恒久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立的“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办理完毕账户注销手续。苏州恒久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详情见2018年6月2日、2018年7月4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

  2021年1月20日,公司将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吴中恒久募集资金专户(工行:1102180319000156990)的余额转入吴中恒久自有资金账户,并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吴中恒久、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详见《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2、截止2021年12月31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资金存款余额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2021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三)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方案调整及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单位吴中恒久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变化情况,为了更加高效、集中地开发、利用土地,同时兼顾公司未来有机光电领域的研发需求,公司新建研发大楼及相关配套建筑的建设用地进行调整,建筑面积亦由5,000平方米增加至约7,500平方米,但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仍为吴中恒久位于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北官渡路89号厂区内。因项目建设方案调整,项目实施时间也相应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本次调整未改变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30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方案调整及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

  2021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 年 9月 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959.2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2016年8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047号《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已于2016年度完成置换。

  2021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六)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将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受募集资金专户后续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的影响,具体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为准),该议案已经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述决议内容,公司在2018年度自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在苏州恒久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转出67,040,321.01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完成账户注销手续。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在吴中恒久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将继续用于支付工程尾款。

  本报告期,公司继续使用吴中恒久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工程尾款0.00元。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外,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收益,2021年度,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款33,171,571.83 元,其中:定期存款与结构性存款余额款32,860,000.00元,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余额为款311,571.83 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需要陆续投入并统筹规划。2021年度,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未超过董事会批准额度。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的情况。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1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度)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代码:002808 公司简称:恒久科技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 是 □ 否

  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 是 □ 否

  ■

  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

  四、商誉分摊情况

  单位:元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差异

  □ 是 √ 否

  五、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1、重要假设及其理由

  (1)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即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即假定资产可以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上自由买卖,其价格高低取决于一定市场的供给状况下独立的买卖双方对资产的价值判断。

  3.持续经营假设:即假定一个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可以连续下去,在未来可预测的时间内该主体的经营活动不会中止或终止。

  4.现状利用假设:即一项资产按照其目前的利用状态及利用方式对其价值进行评估。

  (2)特殊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资产组所在单位所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宏观经济形势,以及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除公众已获知的变化外,无其他重大变化;

  3.假设与资产组所在单位相关的税收政策、信贷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税率、利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率基本稳定;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资产组所在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5.假设资产组所在单位完全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会出现影响公司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6.假设委托人及资产组所在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财务资料和经营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资产组所在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8.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资产组所在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写本资产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保持一致;

  9.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资产组所在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业务结构与目前基本保持一致,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层、经营策略以及商业环境不可预见性变化的潜在影响;

  10.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资产组所在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

  11.假设资产组所在单位拥有的各项经营资质未来到期后可以顺利续期;

  12.假设资产组所在单位未来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整体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单位:元

  ■

  3、可收回金额

  (1)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前述信息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否

  其他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商誉减值损失的计算

  单位:元

  ■

  六、未实现盈利预测的标的情况

  单位:元

  ■

  七、年度业绩曾下滑50%以上的标的情况

  单位:元

  ■

  八、未入账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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