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0日-4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2年4月20日-4月22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各项经营活动基本正常,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将按预约时间,如期在4月27日进行披露。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春兰(集团)公司函证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查,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
热点概念的情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
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
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披露信息的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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