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2022年04月23日 03:51 证券时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2-011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 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在-4.7亿元左右。

  (三) 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为: 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11.5亿元左右。

  二、上年度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13.71万元。

  (二)每股收益:0.06元。

  三、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

  1.2022年4月21日,公司持股35%子公司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仓能源”)收到青海省木里煤业集团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煤业集团”)转发的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限期办理江仓矿区三井田等十宗矿业权注销登记手续的通知》(青自然资〔2022〕126号),江仓能源公司实际控制的江仓三井田、江仓四井田矿业权将被注销。

  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涉及江仓能源矿业权权益等有关资产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计提江仓能源矿业权权益等有关资产组预计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约7.45亿元。

  2.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了减值或者需要调整该项资产原先确认的减值金额。”基于稳健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涉及江仓能源矿业权权益等有关资产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3.在公司业绩预告更正前,江仓能源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开展矿井的各项工作,期间,江仓三井田、四井田将依法维持其矿业权现状。同时根据与省煤业集团签订《木里煤田江仓矿区三井田、四井田采矿权证办理合作协议》约定:“采矿证办理前后,江仓能源均是三井田、四井田的实际经济价值和权益所有者;申办三井田、四井田采矿权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江仓能源承担;木里煤业作为木里煤田矿区总体规划范围内的唯一开发主体,负责木里煤田煤炭资源的统一规划”,江仓能源是相关矿业权权益所有者。在未收到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限期办理江仓矿区三井田等十宗矿业权注销登记手续的通知》之前,江仓能源矿业权权益等有关资产组没有发生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4.公司已在原业绩预告公告中进行了充分风险提示,就原业绩预告公告披露时,公司对持股35%的子公司江仓能源涉及江仓三井田、四井田矿井的未来矿业权等资产将依据政府意见展开处置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度半年度报告对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临2022-007)、《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对2021年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约22.66亿元,预计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约7.45亿元。

  四、风险提示

  以上预告数据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进行的资产减值准备处理,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相关说明

  1.以上更正后的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对因业绩预告更正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2-012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八届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1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如期于2022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9名,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八届三十四次董事会提前十日通知的义务,同意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本次会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并根据监管要求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2-014)》。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2-014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八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及八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2022年4月21日,公司持股35%子公司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仓能源”)收到青海省木里煤业集团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煤业集团”)转发的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限期办理江仓矿区三井田等十宗矿业权注销登记手续的通知》(青自然资〔2022〕126号),江仓能源实际控制的江仓三井田、江仓四井田矿业权将被注销。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了减值或者需要调整该项资产原先确认的减值金额。”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涉及江仓能源矿业权权益等有关资产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2021年合并财务报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22.66亿元。具体构成如下:

  与该矿业权相关的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约0.04亿元,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约0.67亿元,工程物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约0.07亿元,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约21.29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约0.59亿。

  上述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减少约7.45亿元。

  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前,江仓能源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开展矿井的各项工作,期间,江仓三井田、四井田将依法维持其矿业权现状。同时根据与省煤业集团签订《木里煤田江仓矿区三井田、四井田采矿权证办理合作协议》约定:“采矿证办理前后,江仓能源均是三井田、四井田的实际经济价值和权益所有者;申办三井田、四井田采矿权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江仓能源承担;木里煤业作为木里煤田矿区总体规划范围内的唯一开发主体,负责木里煤田煤炭资源的统一规划”,江仓能源是相关矿业权权益所有者。

  在未收到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限期办理江仓矿区三井田等十宗矿业权注销登记手续的通知》之前,江仓能源矿业权权益等有关资产组没有发生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1年度,公司因上述事项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约22.66亿元,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拟全额计入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减少约7.45亿元。具体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计提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减值准备。计提的减值准备不是正常生产经营产生的损失,不会对当期正常生产经营、经营性现金流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2-010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矿业权注销通知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35%子公司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仓能源”)于2022年4月21日收到青海省木里煤业集团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煤业集团”)转发的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限期办理江仓矿区三井田等十宗矿业权注销登记手续的通知》,江仓能源实际控制的江仓三井田、江仓四井田矿业权将被注销。

  一、矿业权情况

  江仓能源于2005年3月取得原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江仓矿区三、四井田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2011年,青海省政府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4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青海省木里矿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发改能源〔2012〕21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等四部门关于木里矿区企业整合重组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1〕306号)的要求对木里煤田进行整合。2011年4月,江仓能源与省煤业集团签订《探矿权转让合同》,将江仓能源持有的位于木里煤田矿区的三井田煤矿探矿权及四井田煤矿探矿权以零对价转让给省煤业集团,后续由省煤业集团办理相应的采矿权证。同时江仓能源与省煤业集团达成《木里煤田江仓矿区三井田、四井田采矿权证办理合作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采矿证办理前后,江仓能源均是三井田、四井田的实际经济价值和权益所有者;申办三井田、四井田采矿权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江仓能源承担;省煤业集团作为木里煤田矿区总体规划范围内的唯一开发主体,负责木里煤田煤炭资源的统一规划。截至目前,江仓能源已按国家有关规定按时缴纳了探矿权相关价款。

  二、矿业权退出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江仓三井田、四井田矿业权注销,江仓能源将对矿业权权益等有关资产组计提减值准备约22.66亿元,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约7.4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2-014号))。

  三、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2-013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八届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1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如期于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现有成员3名,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八届十七次监事会提前十日通知的义务,同意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本次会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2-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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