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年04月21日 01:54 证券日报

  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5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777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名称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分别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议案10至议案12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叶卓凯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第10、11、12项议案征集表决权,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表决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表决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报告书》。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777号公司4楼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顺华

  电话:0572-8899721

  传真:0572-8468710

  邮箱:info@zjhuilong.com.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777号

  5、注意事项: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湖州市新冠疫情的防控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进行严格登记和管理,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按照规定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电子行程卡及如实完整登记个人相关信息等。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会议现场。

  鉴于当前疫情的防控形势及相关政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提供复印件的,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须签字)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6、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51057;投票简称:汇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果股东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果本人没有具体指示,代理人不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股东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股东签字(盖章):

  2022年    月    日

  附注:

  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授权委托书须为原件,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2、已填妥及签署的股东参会登记表,请于2022年5月11日下午17:00之前以专人、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传真登记以收到传真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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