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产业项目研发、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投资、租赁,酒店管理,财务咨询。
截至2021年9月30日,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3,824,677.37万元,净资产为1,405,101.48万元,营业收入1,185,895.35万元,净利润81,589.14万元。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10.42%的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2)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龙泉
注册资本:4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0年2月8日
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32号紫悦广场1号楼北楼5楼
经营范围: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政策性住房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及相关业务;危旧房改造项目开发建设(含重要近现代建筑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资产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9月30日,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总资产为11,781,191.10万元,净资产为3,827,833.42万元,营业收入810,984.57万元,净利润39,632.82万元。
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持股8.76%的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履约情况良好,与本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也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通过公开招投标或双方公平协商的方式确定并签订工程合同,为关联人提供园林设计、施工等服务。提供园林施工、养护服务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园林行业定额收费标准,结合当地的市场价格水平,双方共同协商达成。提供园林设计服务根据行业标准和项目所在地的发展水平,结合项目标的定位、工程投资额、设计要求等因素,双方共同协商达成。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任何一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为正常的商业往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且根据市场化原则定价,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此类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2-010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620,000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46元,募集资金总额304,465,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273,205.66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9,191,994.3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27日全部到位,且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42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06,346,645.45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97,643,070.31元,其中包含账户利息4,799,077.3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与履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0年6月8日会同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北京西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99,191,994.34元,与上表中初始存放金额299,898,222.00元的差额706,227.66元为支付的发行费用。
募集资金净额299,191,994.34元扣除实际使用金额106,346,645.45元后,余额为192,845,348.89元,与期末余额197,643,070.31元的差额为4,797,721.42元(其中利息收入4,799,077.33元,手续费1,355.91元)。
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25900142810601)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前办理完毕注销手续并及时进行了公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06,346,645.45元,其中2020年使用89,757,000.00元,2021年使用16,589,645.45元。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1,200万元(含21,2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等),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资金在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泰和县马市生态文化旅游特色小镇PPP项目”变更为“宣城市高速公路东、北出入口区域景观提升项目EPC及养护管理项目、徐州沛县湖西田园综合体工程——韩楼村特色田园综合体工程项目、义乌国贸大道两侧景观工程项目、新沂马陵山花厅部落配套及景观提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为20,943.44万元,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是原募投项目泰和县马市生态文化旅游特色小镇PPP项目系文化旅游项目,项目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和项目运营收入两部分,其中运营收入系项目的核心收入之一,随着国内新冠疫情的发生,项目自运营以来,已多次受到疫情影响,运营收入明显低于预期。在现阶段疫情形势尚未稳定的情况下,公司适时调整发展战略,压缩文旅业务的投资规模,放慢文旅业务的发展速度,以规避贸然投入可能面临的巨大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1-037)。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大千生态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2)00494号)。报告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千生态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2-011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激励对象人数:由13人调整为12人
●股票期权数量:由460万份调整为445万份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4月24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5月6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0年5月7日,公司公告了《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所有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6、2020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0年7月2日,公司股票期权的授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8、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实施完毕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后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决定取消对该激励对象的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50万份;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为50%,13名激励对象第一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30万份,行权价格为17.05元/份。
二、本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的13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取消对该激励对象的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15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13人调整为12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60万份调整为445万份。
本次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15万份,公司将根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三、本次股票期权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不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整体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勤勉尽职,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此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六、律师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调整、本次注销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符合《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大千生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大千生态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大千生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2-012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11月,财政部发布《收入准则实施问答》,对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的会计处理给出了明确规定。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不再计入“销售费用”项目。
为执行上述规定,公司拟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公司将其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收入准则实施问答》,2021年公司将原在销售费用中列报的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运输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列报,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具体调整如下: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2-013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19日,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如下修订:
■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2-014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栋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3日
至2022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5、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部办公室登记或以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蒋琨
电话号码:025-83751401
传真号码:025-83751378
2、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2-015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至4月2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dq-eco.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0日发布了《大千生态2021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4月28日下午 15:00-16:00举行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8日下午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独立董事(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1日(星期四)至04月2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dq-eco.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5-83751401
邮箱:stock@dq-ec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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