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04月20日 04:46 证券时报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2-21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810,552,111股,扣除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90,741,266股后,以股本1,719,810,8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富奥股份是中国知名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业集团企业,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在企业规模、产品系列、研发能力、客户覆盖、资源布局均具有一定优势的混合所有制汽车零部件上市公司。经过“十三五”发展,富奥股份已经从传统零部件企业,初步转型成为适应新技术趋势、新发展要求的国内知名零部件集团,为公司“十四五”期间向“轻量化、电动化、智能及网联化”方向全面发展,成为国际化零部件集团奠定了坚实基础。

  公司坚持走技术发展之路,通过市场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和企业结构调整,形成了以底盘业务、空调业务、汽车电子及新能源为主导核心产品的产业格局。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底盘系统、环境系统、发动机附件系统、汽车电子等,产品品种覆盖重、中、轻、微型商用车和高、中、低档乘用车等系列车型;公司产品为众多国内整车/整机企业配套,部分产品远销海外;所属企业48家,其中全资企业21家、合资企业27家。

  (二)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需求制定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同时根据客户需求情况储备合理的库存,以应对客户临时增量或其他风险。

  2、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方式,根据客户订单及生产经营计划,与供应商签订年度采购合同,采用持续分批的形式向供应商采购。公司与具有一定规模和经济实力的原材料和配件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且持续不断的优化供应商资源,在公司采购部与各部门的共同配合下,实现采购成本和采购质量的有效控制。

  3、销售模式

  公司的国内市场销售分为两种方式,一是面向整车、整机配套市场,由各分、子公司为客户提供配套产品,实现销售;二是在备品市场上,依托富奥销售公司,进行零部件的备品销售。在出口市场,公司主要通过直接销售或代理商,向境外客户出口并销售。公司货款结算以现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为主。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2-19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2年4月7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 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董事张丕杰先生、白绪贵先生、周晓峰先生、刘卫国先生、甘先国先生、李晓先生、马新彦女士、马野驰先生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3. 会议由张丕杰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关于审议《2021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面对新冠疫情、芯片短缺、原材料涨价等各种不利因素,公司主动求变应变,强研发、育体系、拓市场、稳投资、保经营,全力提升企业运营质量。2021年实现合并口径营业收入128.2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1亿元。2022年,新冠疫情在国内多点散发、局部爆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面对困难和挑战,公司将严格落实防控要求,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科学布局外部市场,持续扩大收入规模;全面提升研发能力,加速核心技术突破;强化运营质量提升,打造成本竞争优势;积极谋划产业布局,推动内部资源整合。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奋力向“十四五”目标迈进。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 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22BJAA110170)。

  2021年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98,889,852.67元,提取盈余公积79,888,985.27元,当年实现未分配利润719,000,867.40元,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3,767,968,400.77元,合计未分配利润4,486,969,268.17元。

  公司拟定本次股利分配方案如下:

  1、分配方案:

  按总股本1,810,552,111股,扣除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90,741,266股后,以股本1,719,810,8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515,943,253.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2、分红比例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1.3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1年度,公司已累计使用自有资金130,002,519.40元(不含佣金等其他固定费用)回购公司股份。本次视同现金分红总额为645,945,772.9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6.77%。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90,741,266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上述 B 股现金股利以港元派发,港元与人民币汇率按 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兑人民币的中间价计算。

  4、2021年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2)。

  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银行信用贷款授权》的议案

  依据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为了必要时补充流动资金,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银行信用贷款业务,授权有效期为2022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19日。具体内容如下:

  银行信用贷款

  1、公司贷款余额不超过6亿元;

  2、单笔贷款不超过1亿元。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七)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资产处置》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清理低效、无效资产,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资产处置议案,内容如下:(单位:万元)

  ■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关于新增公司与参股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日常生产经营业务增加,2022年度公司需与参股子公司富赛益劢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发生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8,160万元,交易类别主要涉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市场化运作方式下,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新增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3)。

  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丕杰先生、甘先国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关于审议《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编制了《关于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关于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卫国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十) 关于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风险管控能力,降低资金运营成本,提高资金运用效益,拓宽融资渠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要求,公司拟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24)。

  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卫国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股东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十一) 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审计费用不超过70万元。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审计费用不超过3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5)。

  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 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5月20日在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0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拟审议如下议案:

  1. 关于选举董修惠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资产处置》的议案

  8. 关于新增公司与参股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 关于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10. 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2-26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2:00

  ⑵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至2022年5月20日下午3:00。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⑴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⑵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时持有公司A、B股股票的股东进行网络投票时,应当通过其持有的A股股东账户与B股股东账户分别投票。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B股股东应在2022年5月10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 出席对象:

  ⑴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⑶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01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上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1、4、6、8、9、1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9为关联事项,关联股东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三、 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代理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委托授权书(见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0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2年5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00(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2年5月19日下午16: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4、会议联系方式及会议费用:

  联系人:刘岩、沈相君

  联系电话:0431-85122797 传真:0431-85122756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请见附件1。

  五、 备查文件

  1、 经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0

  2、投票简称:富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注: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的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2-20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2年4月7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 本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杨丽女士、孙静波女士、宋子会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3.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丽女士主持。

  4.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98,889,852.67元,提取盈余公积79,888,985.27元,当年实现未分配利润719,000,867.40元,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3,767,968,400.77元,合计未分配利润4,486,969,268.17元。

  公司拟定本次股利分配方案如下:

  1、分配方案:

  按总股本1,810,552,111股,扣除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90,741,266股后,以股本1,719,810,8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515,943,253.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2、分红比例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1.3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1年度,公司已累计使用自有资金130,002,519.40元(不含佣金等其他固定费用)回购公司股份。本次视同现金分红总额为645,945,772.9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6.77%。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90,741,266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上述 B 股现金股利以港元派发,港元与人民币汇率按 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兑人民币的中间价计算。

  4、2021年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2)。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 2021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资产处置》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清理低效、无效资产,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资产处置议案,内容如下:(单位:万元)

  ■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处置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公司资产处置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利于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新增公司与参股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日常生产经营业务增加,2022年度公司需与参股子公司富赛益劢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发生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8,160万元,交易类别主要涉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市场化运作方式下,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新增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3)。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该等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市场化运作方式下,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于审议《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编制了《关于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关于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杨丽女士在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七) 关于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风险管控能力,降低资金运营成本,提高资金运用效益,拓宽融资渠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要求,公司拟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24)。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杨丽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股东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八) 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健全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适应公司日常管理和未来发展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设计规范、完整,运行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2021年度,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形。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2-22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18日,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98,889,852.67元,提取盈余公积79,888,985.27元,当年实现未分配利润719,000,867.40元,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3,767,968,400.77元,合计未分配利润4,486,969,268.17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合理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和盈余情况,出于对投资者持续稳定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的考虑,公司拟定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按总股本1,810,552,111股,扣除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90,741,266股后,以股本1,719,810,8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515,943,253.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上述B股现金股利以港元派发,港元与人民币汇率按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兑人民币的中间价计算。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1.3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1年度,公司已累计使用自有资金130,002,519.40元(不含佣金等其他固定费用)回购公司股份。本次视同现金分红总额为645,945,772.9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6.77%。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90,741,266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了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经营的实际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21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2-24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风险管控能力,降低资金运营成本,提高资金运用效益,拓宽融资渠道,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一汽财务公司存款每日余额的最高限额为60,000万元,且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放在一汽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比例不超过一汽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的30%。

  2、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24.41%的股份,对公司有重大影响,同时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系一汽财务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一汽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卫国先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股东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经过有关政府部门批准。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2、历史沿革: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于1987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原名为解放汽车工业财务公司,1988年3月2日正式挂牌营业。1993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更名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财务公司,1996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更名为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全华强

  4、成立日期:1988年3月2日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资本:260,000.00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大街3688号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1239985608

  9、经营范围:

  (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10)从事同业拆借;

  (11)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12)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13)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14)有价证券投资;

  (15)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10、主要股东及出资情况

  注册资本:26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出资134,077.492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5683%;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出资56,782.10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1.8393%;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货币出资50,938.898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5918%;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出资16,749.481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4421%;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货币出资1,452.025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5585%。

  11、最近一年及一期,一汽财务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2020年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数据未经审计。

  12、资本充足率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一汽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为13.65%。

  三、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评级授信业务:一汽财务公司根据内部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系统标准,对公司进行评级和额度授信,并公布授信额度。

  2、结算业务:开立结算账户,进行日常网上银行收付款等业务,一汽财务公司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3、电子银行业务:提供网上金融服务系统,实现结算类的收付款业务、资金管理、票据代保管、电子票据等金融服务,不收取安装费和使用费。

  4、票据业务:提供客户经理双人上门的票据代保管服务,免除自行保管汇票的风险和人员上的压力,并提供持有票据到期委托收款代理服务、专业的票据管理系统服务,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5、资金增值业务:提供各种期限的存款增值服务,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一汽财务公司存款每日余额的最高限额为60,000万元,且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放在一汽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比例不超过一汽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的30%。存款利率参照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的最高上限倍数。

  6、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三年,协议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双方均没有提出异议的,协议自动延期一年。如有异议须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行签署。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框架协议的签订是基于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降低资金运营成本,提高资金运用效益,为公司长远稳健发展拓宽融资渠道。

  五、 与一汽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一汽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35,981.36万元,贷款余额为3,000.00万元。

  六、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在一汽财务公司的关联存贷款业务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关于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在一汽财务公司的关联存贷款业务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及表决该等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2-25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18日,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苗策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晁小燕女士,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志存女士,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3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拟续聘信永中和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审计费用不超过70万元。

  拟续聘信永中和负责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审计费用不超过30万元。

  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2年4月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二次会议,已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参与审计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而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较强的技术支持力量,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大型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能力,能够满足2022年度公司审计要求,同意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进行2021年度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该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较强的技术支持力量,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大型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表决该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0030、200030 股票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2-23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公司2022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披露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74),对公司2022年全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披露。

  2、因日常生产经营业务增加,2022年度公司需与参股子公司富赛益劢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发生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8,160万元,交易类别主要涉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与参股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张丕杰先生、甘先国先生已回避表决。

  3、上述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

  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人与公司具有长期的协作配套关系,资信情况优良,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开及市场公允原则,定价方法主要为遵循市场价格;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市场化运作方式下,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此类关联交易给予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新增公司与参股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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