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2-019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
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4月0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04月0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于近日完成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由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邵光洁女士变更为庞东先生。
除上述法定代表人事项变更外,公司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2-020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0月0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截至2022年04月18日,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融集团”)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916,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2、后续减持计划:津融集团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916,994股(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2,458,497股。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1年10月0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津融集团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916,994股(若在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2,458,497股。
公司于2022年01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津融集团自2021年10月29日至2022年01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45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过半。
公司于2022年04月18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津融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自2022年01月19日起至2022年04月18日,津融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45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同时,截至2022年04月18日,于2021年10月08日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减持股份来源:本公司2007年IPO前获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本次变动前后持有股份情况与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存在差异系因:
(1)津融集团自2021年12月01日至2021年12月0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天津普林4,9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72%。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04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2)津融集团自2022年03月01日至2022年03月0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天津普林2,46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29%。详见公司于2022年03月05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比例达到1%暨权益变动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3)津融集团于2022年03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天津普林2,45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71%。详见公司于2022年03月12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4、其他相关说明
(1)津融集团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津融集团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并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时披露了进展公告。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全部实施完毕,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津融集团不属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股东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
1、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津融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6,0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52%,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2、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份来源:本公司2007年IPO前获得的股份。
(2)减持数量:不超过4,916,994股(若在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2,458,497股。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的原因:经营管理需要。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背津融集团此前做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情形。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公告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做出的预披露信息。
津融集团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故本次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津融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3)津融集团本次减持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及《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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