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2年04月20日 04:46 证券时报

  (上接B279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依据客观合理,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监事会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财务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该议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4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0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加快产业升级,实现公司预定战略目标,公司需要留存充足收益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及未来的发展。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811,499.34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7,866,068.53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786,606.85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1,206,788,827.76元,减去会计政策变更调整金额587,619.63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249,868,289.44元。

  本次分配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46,915,121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787,660.48元,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811,499.34元的10.84%,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1,811,499.3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49,868,289.44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7,787,660.48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10.84%,本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及特点

  农业行业已从数量扩张期发展为结构调整期。随着农业生产成本不断增加和农业装备升级,精准农业和数字农业成为全球农业的发展趋势,农业供给侧已进入以科技支撑为重要前提的规模化经营阶段,资源趋紧的现实也倒逼农业行业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同时,随着产业链不断升级和消费者群体结构的变化,农业需求侧表现为总量增长、结构升级、缺口扩大,个性化、定制化需求增长加快。

  近年来,公司始终注重投入产出和效益提升,在经营模式创新、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建设、科技支撑、增量拓展等方面进行中长期布局,并将在未来持续进行投入。因此需要更多的资本性投入和流动资金投入,以满足企业发展需要。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截至 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866,068.53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786,606.85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249,868,289.44元。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途如下:

  1.公司围绕国家粮食安全,持续做强做大农业主业,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拳头产业发展;持续发挥优势拓展增量,流转优质土地增加可支配资源;积极培育新的增长点,延伸产业链,布局中药材、制种等具有前瞻性的新产业

  2.公司在持续夯实农业基础,加快嫁接农业科技,全面推行农机具智慧化无人化改造,增加无人机作业面积,持续开展测土配方精准施肥等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保持对科技研发及技术推广的较高投入,以提升农业发展的长期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综上,公司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2022年发展所需资金支出较大。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加快产业升级,实现公司预定战略目标,公司需要留存充足收益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及未来的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的资产经营、盈利水平、资金需求、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及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6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03月06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

  执业资质: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54、证书号:08)。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甘肃分所承办。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601号甘肃商会大厦12层, 已取得由甘肃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证书编号:110101416201)。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胡咏华 ;目前合伙人数量156人 ;截至2021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42人,较2020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减少150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1年末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

  3.业务规模

  2020 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 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 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所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2019-2021年度,大信所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9-2021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5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大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魏才香

  拥有注册会计师、会计师资质。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签署了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度审计报告,本公司、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本公司、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颖莉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签署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0年度、2021年度审计报告,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刘会锋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8-2020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本公司、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4.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5.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市场定价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5万元,与2021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大信所执行公司2021年度审计业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服务。根据其本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和履职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继续聘用大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 独立董事就拟聘任大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认为该所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有多年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执业经验和专业人员,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较高的执业水平。同意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大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55万元;如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4.监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进行,监事会同意续聘大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5.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5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原则确定,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比预计金额减少4,461.29万元,主要原因为业务调整,部分租赁及销售业务没有发生。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注册资本:6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懿笃;公司主营业务: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经济信息咨询。特种药材种植、加工及销售、农作物种植、农副产品、酒类、乳制品、水泥、硫化物的制造及销售。该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止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2,252,938.29万元,净资产 918,816.48万元,营业收入442,380.77万元,净利润8,487.34万元。

  2.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三角城村三角城社398号;注册资本:23,238.10万元;法定代表人:姚革显;公司主营业务:乳制品、乳酸饮料、冷饮生产、加工、销售;奶牛养殖;生物技术的研究与开发;饲料收购;自动售货机的销售、租赁、安装、维护、运营管理、售后服务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服务。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81,037.98万元,净资产 164,069.35万元,营业收入102,143.15万元,净利润5,353.31万元。

  3.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号园区;注册资本:32,112万元;法定代表人:赵国柱;公司主营业务:莫高系列葡萄酒类生产、批发(含电子商务、互联网平台销售);葡萄原料、脱毒苗木、种条的繁育、销售;化学药品、原料药及制剂、中药制剂(仅限分支机构生产经营);啤酒原料、花卉林木、农作物种子、饲草的种植、加工,中草药种植;畜牧养殖及畜产品加工,农业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培训;农副产品(含粮食购销)及加工机械的批发零售;自有房屋场地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经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及禁止的除外),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对口贸易、转口贸易。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截止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123,220.12万元,净资产 114,478.37万元,营业收入3,991.73万元,净利润-1,185.16万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公司形成坏帐损失。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代购代销及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费用原则由双方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费用”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

  1.土地使用权租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2.加工承揽服务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3.综合服务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及物价部门指定价格协商定价。对于关联方向本公司提供的生产、生活服务,本公司在完成后按要求支付相关费用;对于本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生产、生活服务,其中水电费收取以当地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确定的收费时间为准,其余在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收取。

  4.代购、代销劳务所收取的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每年都会发生一定金额的经营性交易,该交易属于正常经济往来。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且关联交易所占采购和销售金额较小,对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且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未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 20 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9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6日 14:30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公司1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6日

  至2022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1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第7、10项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7、8、10项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8项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农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于2022年5月25日9:00至11:30、14:30至16:30 在公司证券法务部进行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委托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由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联系人:韩海芳 刘 彬

  3.联系方式:0931-8857057 传真:0931-8857057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8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公司章程》(2022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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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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