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2022年04月20日 04:46 证券时报

  (上接B270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2022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2022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即将届满,本届监事会提名余燕女士、聂望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丁利武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

  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按所在岗位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制度领取薪酬,不另行发放监事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公司原则上不发放薪酬和津贴,确有必要发放的,须经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关于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计划有利于推动公司稀土永磁材料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核心人员凝聚力和工作积极性,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和发展,符合公司持续发展和长远利益。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联监事余燕和王瑞回避表决,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9日

  余燕女士:198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历。历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招聘科长、经理助理、经理、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助理总裁。

  聂望友先生: 197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历任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经理助理、监事,现任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2-021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金田电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电材”)

  宁波金田铜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铜管”)

  宁波金田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有色”)

  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新材料”)

  宁波杰克龙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克龙精工”)

  宁波科田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田磁业”)

  包头科田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磁业”)

  宁波金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进出口”)

  宁波金田致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致远”)

  宁波金田诚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诚远”)

  宁波金田晟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晟远”)

  宁波金田鹏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鹏远”)

  广东金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田”)

  广东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新材料”)

  重庆金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田”)

  重庆金田愽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愽创”)

  江苏金田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材”)

  香港铭泰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铭泰”)

  金田(新加坡)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金田”)

  金田铜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金田”)

  金田铜业(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金田”)

  江苏兴荣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荣铜业”)

  江苏兴荣兆邦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荣兆邦”)

  以上被担保人除兴荣铜业、兴荣兆邦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外,其余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36,845.85万元的担保额度,包含本议案审议通过之前已发生且截至本议案生效之日尚未解除担保义务(即担保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金田铜管、金田进出口、金田致远、金田晟远、金田鹏远、广东金田、香港铭泰、兴荣兆邦)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28,574.43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金田电材、金田有色、金田新材料、杰克龙精工、科田磁业、包头磁业、金田诚远、广东新材料、重庆金田、重庆愽创、江苏新材、新加坡金田、香港金田、越南金田、兴荣铜业)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8,271.42万元。

  截至2022年4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578,050.76万元(其中9,851.13万美元按2022年4月15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3896折算),占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77.11%,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形。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 上述担保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文件、公司及各子公司申请授信、贷款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健、持续的发展,满足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为金田电材、金田铜管、金田有色、金田新材料、杰克龙精工、科田磁业、包头磁业、金田进出口、金田致远、金田诚远、金田晟远、金田鹏远、广东金田、广东新材料、重庆金田、重庆愽创、江苏新材、香港铭泰、新加坡金田、香港金田、越南金田、兴荣铜业、兴荣兆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36,845.85万元的担保额度,包含本议案审议通过之前已发生且截至本议案生效之日尚未解除担保义务(即担保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金田铜管、金田进出口、金田致远、金田晟远、金田鹏远、广东金田、香港铭泰、兴荣兆邦)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28,574.43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金田电材、金田有色、金田新材料、杰克龙精工、科田磁业、包头磁业、金田诚远、广东新材料、重庆金田、重庆愽创、江苏新材、新加坡金田、香港金田、越南金田、兴荣铜业)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8,271.42万元。

  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下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履约担保等银行综合授信业务。

  经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文件、公司及各子公司申请授信、贷款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上述担保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1、金田电材

  ■

  2、金田铜管

  ■

  3、金田有色

  ■

  4、金田新材料

  ■

  5、杰克龙精工

  ■

  6、科田磁业

  ■

  7、包头磁业

  ■

  8、金田进出口

  ■

  9、金田致远

  ■

  10、金田诚远

  ■

  11、金田晟远

  ■

  12、金田鹏远

  ■

  13、广东金田

  ■

  14、广东新材料

  ■

  15、重庆金田

  ■

  16、重庆愽创

  ■

  17、江苏新材

  ■

  18、香港铭泰

  ■

  19、新加坡金田

  ■

  20、香港金田

  ■

  21、越南金田

  ■

  22、兴荣铜业

  ■

  23、兴荣兆邦

  ■

  (二)、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香港金田为新设公司,2021年度尚未开展经营。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通过的担保额度包含本议案审议通过之前已发生且截至本议案生效之日尚未解除担保义务(即担保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具体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能力,保证子公司发展所需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认为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4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578,050.76万元(其中9,851.13万美元按2022年4月15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3896折算);占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77.11%,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2-023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2年度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2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等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有效化解进出口业务衍生的外汇资产和负债面临的汇率或利率风险,并通过外汇衍生品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实现整体外汇衍生品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规模相适应,结合目前外汇市场的变动趋势,公司拟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概述

  1、业务种类

  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规避进出口业务和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交易的外汇衍生品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经营预测,预计2022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实际使用的授信额度加占用保证金额度在任何时间点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上述额度可以灵活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授权及期限

  鉴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实施具体相关事项。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交易对手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均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信用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一方合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4、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法律风险: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

  2、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的交易规模,公司只能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衍生品交易。

  3、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和外汇衍生产品,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4、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5、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6、公司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就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作为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有效工具,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水平,有利于规避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2-026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414号”《关于核准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于2020年4月10日采取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5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1,585,1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82,326,727.99元,实际募集资金 1,502,773,272.01元。于2020年04月1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0]00013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314,339,431.01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613,741,870.94元;于2020年4月16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700,597,560.07元;于2021年9月1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结余资金191,381,893.95元(其中,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后净利息收入为2,948,052.9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202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9号)核准,于2021年3月22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4,711,320.74元,实际募集资金1,495,288,679.26元。于2021年3月2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1]00018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212,628,640.65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90,646,749.78元;于2021年3月26日起至2021年12月 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821,981,890.87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440,288,679.2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3,887,185.88元(其中,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后净利息收入为1,227,147.2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慈城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其中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由公司子公司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公司、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本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且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于2021年9月1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结余资金191,381,893.95元(其中,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后净利息收入为2,948,052.9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转出结余的全部募集资金并注销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202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其中: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广东金田铜业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财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本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且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5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62,383.12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0]004937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2、202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39,135.34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3483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2.50亿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结余资金191,381,893.95元(其中,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后净利息收入为2,948,052.9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及其他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行为。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金田铜业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金田铜业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金田铜业募集资金在2021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202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说明:广东金田铜业高端铜基新材料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305,656.21元,超过部分资金为募集资金尚未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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