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04月20日 04:46 证券时报

  (上接B225版)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2-012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79号文《关于核准湘潭电化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11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6,521,737 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6.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27,999,985.30元,坐扣承销费、保荐费8,30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519,699,985.30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扣除律师费、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1,330,000.00元(含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8,369,985.30元。此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各项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545,094.34元,与前述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518,915,079.64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2-1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于2020年5月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西电化”)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0年5月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注1: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板塘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高纯硫酸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该项目由公司以增资的方式投入靖西电化,故公司在完成对靖西电化的增资后,该专户余额为0,该专户已于2020年9月销户。

  注2: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该项目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已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完成置换后该专户余额为0,该专户已于2020年7月销户。

  注3:该账户用于存放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和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高纯硫酸锰项目可使用的募集资金,由公司以增资的方式投入靖西电化,故该账户初始存放金额为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及靖西电化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290,615,190.93元。

  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1,187,925.3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61,187,925.34元,具体情况如下:

  ■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2-455号),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与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其他生产线按照最终成品型号确认相关生产成本,未单独核算效益。

  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但与公司积极拓展新能源电池材料的发展战略紧密相关,将进一步促进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的基础研究和产业化的无缝对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从而提高盈利水平,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0年7月使用了11,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于2020年8月使用了8,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计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5、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因主要领域需求发生变化,高纯硫酸锰未来需求大幅增长的预期存在不确定性;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项目经济效益、发展前景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湘潭电化年产2万吨高纯硫酸锰生产线建设项目”和“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高纯硫酸锰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19,561.58万元(实际金额为19,550.00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1年8月使用了19,550.00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按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未作其他用途。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2-015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湘潭锰矿资产处置及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永久关停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锰矿的通知》(湘潭函〔2021〕39号),经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关停湘潭锰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26日、7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关停湘潭锰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湘潭锰矿关停后,公司对湘潭锰矿进行清产核资,并对相关资产进行处置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湘潭锰矿无法再继续使用的矿井巷构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87,957,147.66元,采矿权账面净值16,075,528.85元;累计发生关停费用15,947,721.58元;处置废旧物资取得收入3,519,826.62元。

  2、资产核销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公司拟核销上述无法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核销资产具体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处置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综上,湘潭锰矿相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采矿权核销104,032,676.51元,发生关停费用15,947,721.58元,减去处置废旧物资取得的收入3,519,826.62元,共发生非流动资产损毁报废损失116,460,571.47元,该数据计入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营业外支出,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116,460,571.47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本次处置及核销资产的审批程序

  本次湘潭锰矿资产处置及核销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对该事项的合理性出具了说明。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核销部分资产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资产处置及核销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及具有合理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湘潭锰矿资产处置及核销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湘潭锰矿资产处置及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核销依据充分,真实、合理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湘潭锰矿资产处置及核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处置及核销湘潭锰矿相关资产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湘潭锰矿资产处置及核销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2-013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共计4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良好服务,同时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2022年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证,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公司在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决策过程中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其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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