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5条“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披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出现前述六个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其他提示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10)。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 2022年4月29日。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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