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13日 05:4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客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配套件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整机产品的安装和维保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客梯、货梯、医用梯、观光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配套件,广泛应用于住宅、商场、酒店、公共设施等诸多领域。

  报告期,公司拥有17个系列17种型号的垂直电梯产品,拥有8个系列22种型号的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产品。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1、直梯产品:定位中端商用及住宅产品的卓悦Ⅲ系列(CHOI-Ⅲ)小机房产品;中高端商用的锐智系列(RICH),可以覆盖1600kg/2.5米/秒及以下的应用场所;市场定位到超高层建筑的高速梯领航Ⅰ(NAVI-Ⅰ3.0-4.0米/秒)和领航Ⅱ(NAVI-Ⅱ5.0-10.0米/秒);对应特殊建筑需求的中端和高端无机房产品卓悦无机房CHOI-MRL和锐智无机房RICH-MRL;应用于医院商场的锐智医用梯、锐智观光梯、锐智无机房观光梯;可以直接覆盖5000kg的载货电梯;专为私人家庭用的别墅家用梯嘉悦系列;专为旧楼加装开发设计的卓悦加装系列;具有多种用途的小型杂物电梯系列;以及主打绿色节能低碳排的钢带电梯产品先锋系列。

  2、扶梯产品:适用于商场、酒店的普通型商用扶梯跨越系列(KYUE-03);适用于人员流量较小的轻型公交型扶梯W310系列;定位于机场、高铁及非密集大流量地铁站等场所的公交型扶梯W700系列;定位于车站、地铁等承运大流量场所的重载外置主轮的公交型W800及W410系列;以及0-12度的自动人行道产品。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由战略采购部门负责,负责物资的采购计划编制与实施;分析并调整采购策略和采购价格,保持采购成本的最优化;负责采购资料管理,供应链(包括供应商管理、物料供应过程的异常处理、质量问题)管理,进行供应商资料库的维护工作。

  2、生产模式

  公司电梯产品根据订单排产,关键部件采用自制与外购相结合。公司生产环节主要由生产运营系统执行,根据“订单式生产”原则制定生产作业计划,通过ERP系统和BOM清单对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各个阶段生产加工与外购实施全程监控,及时处理订单在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确保生产计划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

  3、销售模式

  公司电梯产品销售包括内销和外销两个部分,主要以内销为主,内销采取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模式,外销采用以经销为主的模式。

  4、安装维保服务模式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对电梯的安装与维保等业务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①自主安装与维保

  即公司自行安装电梯并提供维保服务。目前公司正在努力扩大自维保率,首先是因为公司对自己产品的熟悉度高,能够保证公司产品运行性能的稳定性,避免因自产电梯产品安全事故对公司品牌产生不利影响。其次,随着我国电梯保有量的逐年上升,安装、维保收入正成为电梯企业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

  ②授权委托其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安装与维保

  由于公司内销业务分布范围较广,安装维保业务的资源配置仍有一定缺口,在自行安装维保业务繁忙导致安装人员紧缺、公司业务服务网点尚未覆盖等情形下,常授权当地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负责。该第三方须通过公司的考核认证,同时,公司对该安装、维保过程履行监管职责。在此种模式下,公司执行严格的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并要求受托方出具《自检报告》,其后公司对电梯进行复检,对于复检不合格的产品要求受托方进行整改直至合格后方可报请质监部门进行验收。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朝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科技电工持有的沈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新能源”)100%股权,收购价款为6,649.07万元。公司与科技电工签订《盈利补偿协议书》,科技电工承诺:沈阳新能源在盈利补偿期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300.00万元、1,500.00万元、1,800.00万元。若沈阳新能源在承诺期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相应年度的预测净利润,科技电工向公司进行补偿。

  2020年5月25日,公司与科技电工及远大集团签订了《2019年度盈利补偿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对原《盈利补偿协议书》中第三条补充内容为:增加原《盈利补偿协议书》第三条第3项内容:2018-2020年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标的资产的总交易价格6,649.07万元,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系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18〕581号)中对沈阳新能源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本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0年6月12日召开的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沈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CAC审字[2021]0519号),沈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4,574,279.62元,低于业绩承诺净利润1,800.00万元,未完成2020年度业绩承诺。根据《盈利补偿协议书》约定测算,科技电工需以现金方式支付公司2020年度业绩补偿款金额为:6,649.07万元-3892.57万元=2756.50万元。  2021年5月20日,公司收到科技电工支付的2020年度业绩补偿款,金额为2756.50万元。截止当日,科技电工2020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已全部向公司支付。本次收到业绩补偿款后,业绩补偿义务人科技电工已履行完毕全部业绩承诺期间的业绩补偿义务。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2021年5月25日,公司关注到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湛江市赤坎区安康金海湾小区电梯事故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具体情况如下:2021年5月23日晚,湛江市赤坎区安康金海湾二期小区发生一起电梯事故,造成一名乘客伤亡。事故发生后,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马上组织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查封了涉事电梯并扣押了相关资料,随即成立了调查小组,经初步核查,该涉事电梯制造单位是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单位是湛江市橄榄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投入使用,维保单位是湛江市立石机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5·23”电梯一般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并出具了《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5·23”电梯一般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显示公司对湛江市赤坎区“5·23”电梯一般事故负次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九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发生事故,对负有责任的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湛江市赤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公司处以十五万元罚款。

  公司管理层对本次事件高度重视,公司及时安排相关专业、相关人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公司已经履行赔偿义务,且积极配合湛江市橄榄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处理好湛江市赤坎区安康金海湾小区事故电梯的后续维修及相关技术支持。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2019年6月,张方浔先生以现金方式购买公司持有的China Yuanda Real Estate Group Limited(中文名称:中国远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房地产”)99%股权,以及重庆博林特持有的远大房地产1%股权,共计远大房地产100%股权,交易价格为138.2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转让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根据与张方浔先生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远大房地产应付公司全部借款合计人民44,258,055.00元,远大房地产应将位于肯尼亚首都内罗毕Kileleshwa区Lalucia court项目剩余未出售的80套房屋出售后,房屋销售款优先归还上述借款,最晚于2019年12月31日前归还与公司往来款。

  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16日、2019年12月5日、2021年3月17日、2021年7月16日、2021年11月26日、2021年12月28日收到中国远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归还公司往来款5,068,160.00元、2,256,403.14元、1,295,080.00元、647,090.01元、641,920.00元、10,75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远大房地产公司累计已归还公司往来款20,658,653.15元,占总金额的46.68%,尚未归还往来款余额23,599,401.85元。截止本公告日,远大房地产公司剩余48套商品房未出售,合计面积为5194㎡,待出售后优先归还剩余部分往来款。

  待售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

  4、2020年11月,吴丽萍女士以现金方式购买公司持有的Б?линтэХХК(中文名称:博林特电梯蒙古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以标的价值咨询估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00万元。根据公司与吴丽萍女士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本协议生效后7日内,吴丽萍女士应向公司支付80万元股权转让款,剩余20万元股权转让款,吴丽萍女士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给公司。博林特电梯蒙古有限公司应付公司货款194,139.10美元,吴丽萍女士同意博林特电梯蒙古有限公司最晚于2021年12月31日前归还应付公司的货款。

  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100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全部货款194,139.10美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转让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

  5、2021年9月,Hany Samir Abdelmobdy Gad先生以现金方式购买公司持有的BRILLIANT LIFTS AUSTRALIA PTY LTD(中文名称:博林特澳大利亚合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大利亚公司”)100%股权。本项交易以标的价值咨询估值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交易价格为1,000澳元。根据与Hany Samir Abdelmobdy Gad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相关约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七(7)天内,Hany Samir Abdelmobdy Gad先生向公司支付1,000澳元股权转让款,澳大利亚公司应付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博林特电梯 (新加坡) 私人有限公司往来款合计2,399,409.06澳元,应付公司货款10,040,126.22澳元,上述款项共计12,439,535.28 澳元。经双方协商同意,上述款项澳大利亚公司共计支付2,932,000澳元(Hany Samir Abdelmobdy Gad先生给予个人担保),且自公司托管管理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支付1,500,000澳元,但不得迟于2022年6月25日;公司托管管理结束后24个月内支付1,432,000澳元,但不迟于2023年6月25日,剩余款项9,507,535.28澳元公司放弃追讨。

  截止目前,公司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000澳元已收到,暂未收到其余往来款,公司将持续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转让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康宝华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4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4月1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各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康宝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第四节”,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审计报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2021年度,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CAC证审字【2022】0040号)确认,2021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002,617.31元,加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124,342,908.64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37,345,525.95元。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公司经营发展、保证现金流充裕,本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河支行申请19,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苏家屯支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沈河支行申请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金叶支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为46,500万元。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涉及业务品种: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远期结售汇、信用证、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期限一年。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康宝华先生、王昊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含)5,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上述额度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业务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会议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薪酬与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与津贴标准为:(1)担任公司管理职务和为公司经营提供支持的董事,根据其任职岗位和参与经营的情况领取相应的薪酬与津贴,薪酬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2)独立董事的津贴为税后每年14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年度奖金构成,薪酬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相关。公司可遵循《薪酬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根据企业发展环境、行业发展水平的变化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调整。

  关联董事王延邦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会议审议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0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本次会议中,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3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议案8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涉及影响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22年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2年5月10日16:00前送达本公司。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洞宇、张婷婷

  联系电话:024-25162751

  传真:024-25162732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7、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89”。

  2、投票简称为“远大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止2022年5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远大智能(股票代码:002689)股票,现登记参加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5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4月1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各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4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建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审计报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董事会作出的关于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客观公正、合法合规,能有效兼顾股东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良性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能够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有效保证了公司规范管理运作。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管理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规范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河支行申请19,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苏家屯支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沈河支行申请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金叶支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为46,500万元。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涉及业务品种: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远期结售汇、信用证、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期限一年。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监事杨建刚先生回避了表决。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原则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且关联董事康宝华先生、王昊先生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团队稳定,对公司情况有比较详细和全面的了解,在2021年度审计报告审计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含)5,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会议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与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2022年度监事薪酬(津贴)绩效方案如下:公司监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以及奖金等组成,具体依据其本人与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根据不同的岗位,按照公司整体薪酬及考核制度确定,不再重新核定其薪酬,不再领取职务津贴。2022年监事的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奖金中按月考核的部分可按月全额或部分发放;按年度业绩考核的部分,经年终考核评定后发放。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调整;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会议审议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1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 在全景网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王延邦先生,董事会秘书李洞宇先生、财务总监王维龙先生,独立董事袁知柱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6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形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没有因本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控股股东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集团”)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共计4.6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担保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的授信额度为准。

  远大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6.14%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康宝华先生、王昊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之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其它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210106410718023F

  公司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20号

  成立日期:1993年02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康宝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贰佰伍拾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铝门窗、屋顶、幕墙、不锈钢制品;室内外装修、机电装修;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机电产品加工、制造;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远大集团前身沈阳市现代铝业有限公司,设立于1993年1月。1998年12月3日,经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称变更为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截至目前,康宝华先生持有远大集团99%股权,为远大集团实际控制人。

  (三)远大集团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最近三年以来,远大集团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四)远大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数)

  单位:万元

  ■

  (五)远大集团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远大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6.14%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六)远大集团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远大集团股权控制关系:

  远大集团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远大集团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河支行申请的19,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苏家屯支行申请的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沈河支行申请的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金叶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担保费。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与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控股股东远大集团为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担保费。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未与该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阅,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康宝华先生、王昊先生进行了回避。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9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受益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上述权限内,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7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0年9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

  首席合伙人:黄庆林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42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6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81,200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61,200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4,900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家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6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5003万元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480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2007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9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7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15人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贾洪常:男,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在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讯四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杨敏兰:男,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999年注册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起在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伊秀艳:女,项目质控负责人,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03年开始从事质控工作至今;2013年在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2年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审计费用较上年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续聘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质量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8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为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理财行为。

  2、投资金额: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含)人民币5,000万元进行投资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投资理财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因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5,000万元进行投资理财(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理财行为)。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投资理财额度。

  3、投资种类:只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理财行为。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批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业务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公司投资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2、不可抗力风险: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 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赎回等正常进行,进而影响产品的资金安全。

  (二)风控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2、公司已制订《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投资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3、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4、公司财务部及相关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交易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项目实施等具体事宜。

  5、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6、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投资理财交易情况,以加强对公司投资理财交易项目的前期与跟踪管理,控制风险

  7、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8、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日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适当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内控程序健全。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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