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2-025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董冬冬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董冬冬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冬冬女士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比例,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董冬冬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董冬冬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推荐和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苏振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苏振华先生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要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于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苏振华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苏振华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苏振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苏振华,男,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至2014年,历任公司厂长助理、技术部部长助理、主任工程师、技术部部长、合金三厂厂长。2015年至今,任公司企业技术中心技术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苏振华先生通过株洲精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27.24万股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2-026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属于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保理等,授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决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特此公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2-022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12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4月8日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美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等;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公司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 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2-023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8日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奕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并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2-028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4月29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高科园创业四路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9日
至2022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4月26日9:00-17:00,以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2年4月26日17:00 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二)登记地点: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高科园创业四路8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高科园创业四路8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会议联系人:韩红涛、徐莹
邮编:412002
电话:0731-22673968,传真:0731-22673961
邮箱:oke_info@oke-carbide.com
特此公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2-024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6日(9:00-12:00,13:00-17: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欧阳祖友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 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欧阳祖友,其基本情况如下:
欧阳祖友,男,196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副教授。1986年7月至1998年1月,任株洲冶金工业学校会计及财务管理教师;1998年2月至2008年12月,任湖南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经管系财务会计教研室主任、会计及财务管理教师;2009年1月至今,历任湖南工业大学会计系会计及财务管理教师、经济与贸易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 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2022年4月12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骨干人才形成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9日 14点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29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高科园创业四路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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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2年4月21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6日(9:00-12:00,13: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法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法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如有);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如有)。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法务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地址: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高科园创业四路8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邮政编码:412002
联系电话:0731-22673968
联系人:韩红涛、徐莹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欧阳祖友
2022年4月13日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欧阳祖友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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