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2-013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于2021年4月28日、5月20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5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022、2021-026、2021-035号公告。
根据上述审议授权事项,2021年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及其全资或控股SPV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与甘肃兰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银租赁”)于2018年签署了《转租赁协议》及相关附属协议,天津渤海作为出让方与兰银租赁开展1.8亿元的租赁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为支持上述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天津渤海下属全资SPV天津渤海十四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十四号”)分别与兰银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由公司为天津渤海上述1.8亿元租赁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天津渤海十四号以其持有的一架ERJ190-200LR飞机为天津渤海上述业务提供抵押担保。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197号公告。
近日,经双方友好协商,天津渤海与兰银租赁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将上述租赁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期限自到期日起延长五年至2027年9月26日。为支持上述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兰银租赁签署补充协议,继续为天津渤海就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天津渤海十四号与兰银租赁签署《抵押合同》,继续以其持有的一架ERJ190-200LR飞机为天津渤海上述业务提供抵押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使用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或控股SPV 2021年度担保授权额度约230,440.29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本次公司为天津渤海提供的担保金额纳入2021年度公司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或控股SPV总计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12月4日;
3.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76号空港商务园西区7-1-301室;
4.法定代表人:许志伟;
5.注册资本:2,210,085万元人民币;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股本结构:渤海租赁100%持股;
8.经营范围:企业资产重组、购并及项目策划;财务顾问;信息咨询服务;交通、能源、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国际贸易及相关的简单加工;酒店管理;游艇码头设施投资;租赁、信托行业投资;公共设施、房屋、基础设施、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信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二三类医疗器械(仅限融资租赁大型医用设备)等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业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
9.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2,489.02亿元人民币、总负债2,092.85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252.34亿元人民币、2020年度营业收入274.12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88.54亿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18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条款
1.担保方式:公司为天津渤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天津渤海十四号为天津渤海提供抵押担保;
2.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转让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两年时止;
3.担保金额:1.7亿元人民币;
4.本次担保审批程序及相关授权:本次担保金额纳入公司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或控股SPV总计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天津渤海提供上述担保系支持天津渤海业务发展。本次担保有利于保障天津渤海持续发展,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2,588,896.31万元,其中公司对天津渤海发生担保金额230,440.29万元,公司及天津渤海对香港渤海发生担保300万美元(1:6.3659计算折合人民币1,909.77万元)、天津渤海对公司发生担保金额59,500万元、Avolon对其全资或控股SPV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360,836.06万美元(1:6.3659计算折合人民币2,297,046.25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截至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2,605,896.31万元,占2020年度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约10.41%,其中公司对天津渤海发生担保金额247,440.29万元,公司及天津渤海对香港渤海发生担保300万美元(1:6.3659计算折合人民币1,909.77万元)、天津渤海对公司发生担保金额59,500万元、Avolon对其全资或控股SPV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360,836.06万美元(1:6.3659计算折合人民币2,297,046.25万元)。
公司不存在涉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2-014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
本次解除司法冻结后,海航资本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
三、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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