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通过间接控股子公司宏川智慧物流(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川香港”),在先决条件获得满足的情况下,由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代表其向龙翔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性全面要约(以下简称“要约”),以现金方式收购标的公司全部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截至2022年3月17日下午四点,宏川香港已收到总计1,108,533,999股的有效接纳,约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90.82%,即要约成为全面无条件,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公司已获得不少于 90%的龙翔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有效接纳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截至2022年4月6日下午四点,本次交易要约截止并停止接纳,宏川香港已收到总计1,210,228,991股要约股份的有效接纳,约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99.15%;自2022年4月6日起,标的公司董事会成员已变更为执行董事林海川、黄韵涛、李小力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冯建平、侯晓明、刘锡源,标的公司成为宏川香港下属控制企业。
宏川香港在要约截止前已获得不少于90%要约股份的有效接纳,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规定,宏川香港将通过行使其强制性收购在全面要约下未曾收购的要约股份(以下简称“余下要约股份”)的权利,将标的公司私有化。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规定,宏川香港将于2022年7月11日向持有余下要约股份的股东发出强制收购通知,并在发出强制收购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后按照与要约相同的条件(即每股1.28港元)收购余下要约股份。完成强制性收购余下要约股份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宏川香港的直接全资子公司。标的公司亦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向香港联合交易所作出申请,预期将于2022年8月撤回其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的上市地位。在撤回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的上市地位之前,标的公司股份将继续在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交易。
公司将依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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