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同意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6),为保障投资者充分、准确了解相关信息,现对公告内容补充如下:
一、启动预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1、实施预重整有利于公司提前启动债权申报与审核、资产状况调查、审计与评估、主要债权人沟通等基础工作;有利于公司与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充分协商,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重整事项的意见和态度,尽快制定可行性强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的推进效率及重整计划表决通过的成功率。
2、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本次南京中院同意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南京中院最终受理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截至目前,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3、公司将认真配合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各项工作,并积极主动地与法院、政府有关部门、债权人等相关方进行沟通,履行债务人法定义务,全力推动公司尽快进入重整程序。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批准重整计划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2、若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立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1)。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未有结论性意见。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遵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六日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