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2-017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情况:本次转股期间,累计共有18,000元“金田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674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1%;截至2022年3月31日,累计有110,000元“金田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累计为10,230股,占“金田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7%。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2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金田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499,890,000元,占金田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927%。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9号文核准,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公开发行了150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5亿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47号)文同意,公司1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4月1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田转债”,债券代码“113046”。
(三)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金田转债”自2021年9月27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至2027年3月21日,“金田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0.95元/股。
由于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且因实施股权激励股本发生变化,“金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95元/股调整为10.7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23日开始生效。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披露的《关于“金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累计共有18,000元“金田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674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1%。
截至2022年3月31日,累计有110,000元“金田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累计为10,230股,占“金田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7%。
截至2022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金田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499,890,000元,占“金田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927%。
三、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可转债转股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
四、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董秘办
咨询电话:0574-83005059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2-016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65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2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1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金田铜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8,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5%,成交的最高价为8.00元/股、最低价为7.5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64,450,28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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