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6 证券简称:山东玻纤 公告编号:2022-021
债券代码:111001 债券简称:山玻转债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4月07日(星期四)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3月30日(星期三)至04月01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dbxzqb@glasstex.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3月30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4月07日上午 10:00-11:00举行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4月07日上午 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总经理:高贵恒先生
财务总监:李钊先生
董事会秘书:王传秋先生
独立董事:孙琦铼先生
财务部经理:米娜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4月07日(星期四)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3月30日(星期三)至04月01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dbxzqb@glasstex.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祥宁
电话:0539-7373381
邮箱:sdbxzqb@glasstex.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06 证券简称:山东玻纤 公告编号:2022-012
债券代码:111001 债券简称:山玻转债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对现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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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尚 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06 证券简称:山东玻纤 公告编号:2022-013
债券代码:111001 债券简称:山玻转债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送红股2股并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原因:鉴于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项目建设、未来投资规划及中长期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决定2021年度现金分红占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比例为10.07%。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546,029,413.1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并)1,060,036,982.06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85,941,307.20元。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统筹考虑公司后续发展需求,公司按照《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拟定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500,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5,000,000.00元;
2.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500,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本次送红股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00,000,000.00股。
本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46,029,413.15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5,00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10.07%,低于30%,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同时在沂水县范围内提供热电产品。公司采用池窑法生产玻璃纤维,依托于持续的研发创新和不断改进的生产技术,已经形成了玻纤纱和玻纤制品两大类产品。公司的产品应用领域较广,主要包括建筑材料、交通运输、电子电器、环保风电等领域。子公司沂水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产品包括电力、蒸汽和供暖。
玻纤行业:经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统计,2021年国内(仅指大陆地区)玻璃纤维纱总产量达到624万吨,同比增长15.2%,考虑到2020年因疫情影响行业产量增速仅为2.6%,经折算两年平均增速为8.8%,基本保持在合理增速范围内。受“双碳”发展战略影响,国内新能源汽车、建筑节能、电子电器及风电新能源等领域需求开始持续发力,同时海外市场受新冠疫情影响供需失衡严重,外贸出口重回上升通道,使得本年度直接纱、合股纱、热塑纱、风电纱、电子纱及工业细纱等各品种玻纤纱轮番出现供不应求和价格上调。
2021年是我国“双碳”目标实施开局之年,政府能耗管控政策持续收紧。国家发改委《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及各地最新的能耗政策出台,无形中大幅提升了玻璃纤维行业进入门槛。未来,能耗指标及地方政府能耗管控政策将成为影响玻璃纤维项目投资决策和行业产能扩充的关键因素之一。
自2020年年中开始,玻璃纤维及制品行业进入高景气发展周期,随着各类产品价格持续走高和行业整体利润水平不断攀升,行业企业产能扩充意愿日渐强烈。2021年行业新增池窑产能再次超过90万吨,且后续仍有大量池窑新建和冷修扩建项目,因此仍要警惕产能过剩风险,确保行业产量增速保持在一个相对合理的范围之内。
热电行业: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21-2022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2021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8.3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用电量快速增长主要受国内经济持续恢复发展、上年同期低基数、外贸出口快速增长等因素拉动。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全国原煤产量同比增长4.7%。3-9月各月原煤产量接近零增长或负增长,四季度原煤产量增速明显回升,电煤供应紧张局势得到缓解。全年进口煤炭3.2亿吨,同比增长6.6%。煤炭供应紧张导致电煤价格屡创历史新高。由于电煤价格的非理性上涨,燃料成本大幅上涨,煤电企业和热电联产企业持续大幅亏损。大致测算,2021年因电煤价格上涨导致全国煤电企业电煤采购成本额外增加6,000亿元左右。8月以来大型发电集团煤电板块整体亏损,8-11月部分集团的煤电板块亏损面达到100%,全年累计亏损面达到80%左右。2021年底的电煤价格水平仍显著高于煤电企业的承受能力。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产品包括玻纤类及热电类,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临沂天炬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卓意玻纤材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玻纤产品,子公司沂水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临沂天炬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热电类产品,同时对外销售热电产品。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1.公司近三年盈利水平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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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未来资金需求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项目建设、未来投资规划及长期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等,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目前公司仍然处于成长期,公司项目建设、研发投入、市场开拓、未来投资规划及长期发展等,对资金需求量仍然较大。为了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实现长远发展,既满足了现金分红回报了投资者,也保障了企业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和快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始终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本期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最大化,有利于维持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现状、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股东的投资回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06 证券简称:山东玻纤 公告编号:2022-014
债券代码:111001 债券简称:山玻转债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玻纤或公司),子公司:临沂天炬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卓意玻纤材料有限公司、沂水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4.8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所涉及的授信额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与子公司之间为上述授信在18.00亿元额度内的融资相互提供担保。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15,737.67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无逾期对外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且拟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相互提供担保。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22年经营目标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拟向各有关金融机构分次申请综合授信融资(含一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履约担保、进口押汇额度、信用证、抵押贷款等),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4.84亿元。其中初步预计,山东玻纤的申请授信额度为28.59亿元,临沂天炬节能科技材料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为0.90亿元;沂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为7.15亿元;淄博卓意玻纤材料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8.20亿元。同时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权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另外为融资申请的需要,公司拟与子公司在不超过18.00亿元额度内的融资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法律所允许的担保方式),在上述担保期限和额度内的单笔担保将不再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融资计划为初步计划,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的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担保的额度可在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且拟申请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家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担保期限以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上述互保授权期限和接受担保额度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玻纤成立于2008年2月20日,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临沂市沂水县工业园,法定代表人高贵恒,统一社会代码91371300672231450Y。经营范围为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的生产与销售,销售铂、铑、黄金制品、煤炭。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08,171.33万元,负债总额272,356.56万元、资产净额235,814.76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74,863.45万元,净利润54,602.9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临沂天炬节能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临沂天炬节能科技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19日,注册资本17,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沂水经济开发区南一环路与中心街南延交汇处,法定代表人李金保,统一社会代码913713230713311576。主营业务为玻璃纤维及薄毡的生产、销售及叶腊石粉的生产。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59,768.36万元,负债总额26,807.42万元、资产净额32,960.95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81,305.93万元,净利润13,420.4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淄博卓意玻纤材料有限公司
淄博卓意玻纤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8日,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淄博市沂源经济开发区(沂源县城荆山路东首路南),法定代表人刘持兵,统一社会代码91370323587179766D。主营业务为玻璃纤维及制品的生产、销售。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139,045.74万元,负债总额88,858.85万元,资产净额50,186.89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94,403.15万元,净利润17,418.6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沂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沂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31日,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沂水县工业园,法定代表人石道勇,统一社会代码913713237409644890。主营业务为在沂水县范围内提供热电产品。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84,235.77万元,负债总额67,835.62万元,资产净额16,400.16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57,054.74万元,净利润-1,363.6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及为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为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获得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的资金,同时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及相互提供担保主要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该年度的生产经营需要,可以保障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及/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因此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山东玻纤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互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己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国信证券对山东玻纤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互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5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08%,全部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互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06 证券简称:山东玻纤 公告编号:2022-015
债券代码:111001 债券简称:山玻转债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0万吨玻璃纤维高端制造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转固且达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8,701.6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0万吨玻璃纤维高端制造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转固且达产,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8,701.6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44号)的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000,000.00张,每张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00.00元,面值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00.00元。截至2021年11月12日,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5,250,000.00元后(承销保荐费5,565,000.00元,其中增值税进项税额为人民币315,000.00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2日将人民币594,750,000.00元缴存于本公司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水支行633681569账户内。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1)第000047号的验证报告。
(二)募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情况
根据《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募投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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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的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11月15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止目前,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单位:万元
■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秉承合理、有效的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建设各环节费用,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合理调整配置资源,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包括:一是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该等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款项支付周期较长;二是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三是优化漏板加工工艺,采取降铑减重的方式减少铑粉采购量,从而实现投资节约。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10万吨玻璃纤维高端制造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转固且达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8,701.6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尚未支付的项目合同尾款、质保金款项支付周期较长,公司将在满足付款条件时,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节余募集资金余额转入自有资金账户。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0万吨玻璃纤维高端制造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转固且达产,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8,701.6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已转固且达产,公司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后通过。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06 证券简称:山东玻纤 公告编号:2022-016
债券代码:111001 债券简称:山玻转债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玻纤)董事会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具体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1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8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9,477,479.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4,522,521.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8月27日全部到账,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0)第000029号)。
截至2020年9月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31,482.82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和信专字(2020)第000825号《关于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予以确认,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归还垫付款30,0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485.82万元(包含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44号)的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000,000.00张,每张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00.00元,面值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00.00元。截至2021年11月12日,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5,250,000.00元后(承销保荐费5,565,000.00元,其中增值税进项税额为人民币315,000.00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2日将人民币594,750,000.00元缴存于本公司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水支行633681569账户内。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1)第000047号的验证报告。
截至2021年11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23,282.62万元,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3.58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和信专字(2021)第000402号《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予以确认,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归还垫付款23,356.2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856.2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18,701.62万元(包含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支付的手续费)。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水县支行、北京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1年12 月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沂水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1年12 月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856.23万元(包含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支付的手续费),募集资金余额18,701.62万元。
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9月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31,482.82万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30,000.0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0)第000825号)。(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在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23,282.62万元,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3.58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现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归还垫付款23,356.21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1)第000402号)。(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在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山东玻纤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玻纤《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表1-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1-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5006 证券简称:山东玻纤 公告编号:2022-018
债券代码:111001 债券简称:山玻转债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王祥宁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祥宁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主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39-7373381
传真:0539-2229302
邮箱:sdbxzqb@glasstex.cn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工业园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综合办公室证券部
特此公告。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王祥宁先生简历
王祥宁,男,199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现任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助理。
截至目前,王祥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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