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03月30日 04:10 证券时报

  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创兴资源 编号:2022-004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以书面及电话通知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参加董事5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子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可持续发展,公司与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授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和审议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二、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对当期财务报告影响很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创兴资源 编号:2022-005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上午10:30-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陈小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此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对当期财务报告影响很小。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完备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创兴资源 编号:2022-006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该新租赁准则的执行,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当期财务报告影响很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再执行财政部 2006 年 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及2006年10月30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应用指南》。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需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租赁是指本公司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产。

  (1)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2)后续计量

  本公司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除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合同变更采用简化方法外,)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按规定编制2021年1月1日以后的公司财务报表。

  该新租赁准则的执行,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对公司当期财务报告影响很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发表如下意见:此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对公司当期财务报告影响很小。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完备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创兴资源 编号:2022-007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喜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喜鼎”)、上海筑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筑闳”)、上海岳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岳衡”)等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外担保和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相关规定,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子公司(包括:上海喜鼎、上海筑闳、上海岳衡等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部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但不限于前述所列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提供担保的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2年。在前述额度内,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之间可相互调剂,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合同约定为准,担保可分多次申请。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至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筑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东大公路2458号

  法定代表人:盛叶建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防水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园林古建筑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建材装潢材料销售、建设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钢结构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地基与基础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土石方建设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金属门窗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机械设备的销售与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筑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5,867.05万元、负债为32,922.1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78%、净资产为12,944.86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28,189.25万元、净利润为2,197.76万元。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上海喜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东大公路2458号

  法定代表人:黄露颖

  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园林古建筑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园林绿化工程,绿化养护,建筑装潢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喜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8,963.41万元、负债为20,207.81元、资产负债率为69.77%、净资产为8,755.61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9,893.20万元、净利润为737.93万元。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3、上海岳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城路2号24幢1133室

  法定代表人:盛叶建

  经营范围: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地基与基础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土石方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钢结构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园林绿化工程,金属矿及矿产品(除专控)、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实业投资,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岳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5.21万元、负债为20,278.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333.20%、净资产为-20,262.78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 0元、净利润为-30.29万元。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将视各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确定,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信息披露及业务授权

  前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会及时予以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授信对应担保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包括且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子公司业务拓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六、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就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以拓展经营业务,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担保对象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

  3、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止,公司无对外担保及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创兴资源 编号:2022-008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14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路1388号2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14日

  至2022年4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公告于2022年3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在会议召开一周前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查阅。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本次现场出席会议的人员采取预约登记的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 4月 8日 17:00 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luojunqin_public@foxmail.com。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需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 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由于上海市目前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为保护股东、股东代理人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同时依法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建议股东优先选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当下的疫情防控时期的相关政策要求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骆骏骎

  联系电话:021-58125999

  传真:021-58125066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路1388号2楼

  邮编:201315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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