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246版)
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理将减少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596.59万元;计提减值将减少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16.53万元,合并减少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813.12万元。本次坏账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以上分资产报废处理、计提减值以及坏账核销的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21年年报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2021年年度部分资产报废处理、计提减值以及坏账核销的处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规定,公司报废部分资产计提减值以及坏账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的资产价值会计信息将更加真实、可靠、合理。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理、计提减值以及坏账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信息将更为真实、准确、合理。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理、计提减值以及坏账核销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部分资产报废处理、计提减值以及坏账核销事宜,遵循了谨慎性原则,报废处理、计提以及核销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理、计提减值以及坏账核销将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现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部分资产报废处理、计提减值以及坏账核销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2-017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
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辞职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29日收到公司董事牛瑛山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牛瑛山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牛瑛山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牛瑛山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任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牛瑛山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补选情况
为适应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确保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拟补选沈高庆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阅公司候选董事沈高庆先生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补选董事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补选沈高庆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专门委员会补选情况
鉴于牛瑛山先生辞去其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章程》要求,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拟补选邵生富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简 历
沈高庆先生,历任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烧碱项目负责人、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现任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浙江嘉兴嘉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嘉兴兴港热网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嘉化氢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截至目前,沈高庆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833,858股股份,同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9707%的股份。
沈高庆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邵生富先生,历任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兴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截至目前,邵生富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038,172股股份;同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9010%的股份。
邵生富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2-016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能源”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变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内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变更等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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