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恒立实业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2-16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
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华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6,496,653股,其中:累计76,000,000股被质押,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35%;累计76,496,653股被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022年3月29日,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系统数据查询,发现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华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阳”)所持我司股票有新增轮候冻结情形。现就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
本次新增轮候冻结情形为上述表格序号第34笔。
二、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质押、冻结情况
股东所持股份历来累计质押、冻结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详见公司已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25、2019-35、2020-41、2021-14、2021-29、2021-35、2022-1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425,226,000股,中国华阳共计持有公司股份76,496,6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9%;其中累计76,000,000股被质押,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35%,占公司总股本的17.87%;累计76,496,653股被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7.99%;累计发生34笔轮候冻结情形,详情见上述表格。
三、中国华阳所持我司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华阳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相关冻结、轮候冻结事项暂未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简称:恒立实业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2-17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
减持股份的事后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持股5%以上股东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萃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收到中萃公司出具的《关于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告知函》,获悉其于2022年3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萃公司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中萃公司本次减持前后均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萃公司最近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时间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中萃公司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中萃公司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中萃公司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稳定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萃公司出具的《关于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明细表》。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简称:恒立实业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2-18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数量过半、减持比例超过1%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7,69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4.1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盛霞”)计划在披露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连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3,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6%。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收到傲盛霞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3月29日,傲盛霞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12,65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本次减持前,傲盛霞持有公司股份30,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4%;本次减持后,傲盛霞持有公司股份17,69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6%;累计减持数量已超过预披露股份减持计划数量的一半,减持比例超过1%,傲盛霞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7.14%降至4.16%,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傲盛霞减持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股东减持的基本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数量过半及减持比例超过1%的的具体情况
■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收到傲盛霞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傲盛霞自2022年1月11日披露减持股份计划后至本权益变动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654,500股,持股比例从7.14%降低至4.16%,具体情况如下:
■
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傲盛霞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傲盛霞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与已披露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傲盛霞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及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截至本公告日,傲盛霞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傲盛霞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傲盛霞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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