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77版)
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2022-015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满离任
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管亚梅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时间将满六年,已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任期届满离任申请。离任后,管亚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管亚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管亚梅女士离任后,公司董事会人数减少至6名,其中独立董事的人数变为2名,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管亚梅女士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管亚梅女士在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健康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完善公司组织架构,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叶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叶玲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个人简历附后)。
上述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叶玲:女,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会计学博士,无境外居留权。2013年至今就职于南京财经大学,主要讲授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财务会计等课程,在《会计研究》、《南京社会科学》等杂志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多篇,撰写的案例曾获第九届MBA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主持教育部、江苏省社科等省部级和市厅级课题5项,近年来先后为丰东股份及南京市水务局等单位提供内部控制设计与咨询服务,获得良好的社会评价。
叶玲女士曾任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南京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科水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和南通天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最近五年内,叶玲女士除担任上述单位职务外,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叶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叶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2022-016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叶玲女士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2022-017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叶玲,作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叶玲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2022-018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2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立信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审计费用拟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根据市场行情商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注:最近三年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朱育勤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施昀筱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万玲玲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独立董事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立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公正执业,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2022-019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受让苏州硅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固锝”或“本公司”或“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55.7382万元,受让控股股东苏州通博电子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通博”)持有的苏州硅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硅能”或“标的公司”)的47.139%的股权,共计2097.692万股股份。
2、由于苏州通博为苏州固锝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3、过去12个月内未发生与同一关联法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4、本次交易未最终完成之前仍具有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了整合及优化公司业务发展,减少关联交易,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控股股东苏州通博电子器材有限公司所持苏州硅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7.139%的股权,共计2097.692万股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0.98元,转让金额合计人民币2055.7382万元。
2、由于苏州通博为苏州固锝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3、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未发生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4、2022年3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苏州硅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念博先生、吴炆皜先生、滕有西先生及关联监事蒋晓航先生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关系介绍
苏州通博持有公司25.1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持有苏州硅能25.955%的股份;苏州通博持有苏州硅能47.139%的股份(即本次交易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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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通博电子器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念博
注册资本:4406万元整
成立日期:1981年03月23日
营业期限:1981年03月23日至2029年6月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8137692458J
住所:苏州市侍其巷25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半导体器材、电子仪器、汽车电器、电脑附件及软件开发;五金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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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发现关联方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
4、本次关联交易对于关联方无重大影响,也不影响关联方的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苏州硅能47.139%的股权。
2、交易标的权属状况说明: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被苏州固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占用资金、为其提供担保等情形;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硅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杨小平
注册资本:4450万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金鸡湖大道99号苏州纳米城西北区01幢506室、西北区13幢202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68988936R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12日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功率半导体芯片和器件、机电产品的工艺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及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相关工艺软件的引进、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转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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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转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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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5、标的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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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苏州硅能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为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双方经过协商,同意以《苏州硅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确定的每股净资产(1.0786元)为基础,按照折价9%计算,确认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每股0.98元,转让金额合计人民币2055.7382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苏州通博电子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标的股权
甲方所持标的公司2097.692万股的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47.139%;
(三)股权转让
1、甲方愿意将其持有标的公司的2097.692万股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购买上述由甲方转让的股权;
3、甲方和乙方依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转让股权;
4、甲方向乙方转让股权的同时,甲方拥有的附属于该股权的一切作为投资者所享有的权益将一并转让;
5、双方约定本次股权转让的效力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起算,即股权转让完成以后,乙方即享有甲方在标的公司的全部股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6、乙方以支付给甲方货币的形式,受让甲方持有标的公司的2097.692万股。
(四)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双方经过协商,同意以《苏州硅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确定的每股净资产(1.0786元)为基础,按照折价9%计算,确认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每股0.98元,转让金额合计人民币2055.7382万元。
2、上述股权转让款项在本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款项之日为股权交割日。
(五)人员安置
本次股权转让致使标的公司股权发生变化,但标的公司作为法人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因此,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影响标的公司现有员工劳动协议的履行,原劳动协议继续有效。
(六)变更股权手续的办理
本协议生效后,由甲乙双方协助标的公司办理有关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
等手续。
(七)受让方根据协议、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本协议生效之后,乙方对标的公司行使作为股东依法应享有的所有股权权利。
(八)本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2、甲方董事会通过本次股权转让方案;
3、乙方董事会通过本次股权转让方案。
(九)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义务,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另一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并承担由于其违约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
2、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手续的结束而解除。
(十)适用法律、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本协议双方间因执行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性质的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合理期限内各方未能友好地解决该等争议,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苏州虎丘区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1、本次股权受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2、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具备充分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其他关联交易,亦不会产生与关联人的同业竞争;
七、交易目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通过本次受让控股股东苏州通博持有的苏州硅能47.139%的股权,可以有效减少关联交易,拓展公司的MOSFET系列产品在消费电子、电源等领域的发展。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累计持有苏州硅能73.094%的股份,苏州硅能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的损益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未最终完成之前仍具有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苏州通博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通过受让控股股东苏州通博持有的参股公司苏州硅能47.139%的股权,减少和苏州硅能之间的关联交易,同时拓展公司MOSFET系列产品在消费电子、电源等领域的发展。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关于受让控股股东所持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受让控股股东苏州通博持有的苏州硅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7.139%的股权,目的在减少和苏州硅能之间的关联交易,同时拓展公司的MOSFET系列产品在消费电子、电源等领域的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本次受让苏州硅能股权的关联交易。
十、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受让控股股东苏州通博持有的苏州硅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7.139%的股权,目的在减少和苏州硅能之间的关联交易,同时拓展公司的MOSFET系列产品在消费电子、电源等领域的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本次受让苏州硅能股权的关联交易。
十一、备查文件
1、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
6、《股权转让协议》;
7、《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瑞亚会审字[2022]7101号)》
8、《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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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2022-020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19日
(1)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 截止2022年4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金路200号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提案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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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5、6、7、8、9、10、11、12、13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下列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议案7关联股东通博电子器材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表决。议案12由于仅补充一名独立董事,故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3、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述职。
4、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以上有关证件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方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和股东登记表内容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18日 (上午8:30一11:30,下午13:30一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金路200号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携带相关证明、证件原件者出席。
5、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朔
地址: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金路200号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15153
电话:0512-68188888-2079
传真:0512-68189999
6、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1、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9
2、投票简称:固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意见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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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此委托书非累积投票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钩,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致: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本人拟亲自 / 委托代理人 ,出席贵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通安镇华金路200号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2022-008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14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3月24日下午在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金路20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形成决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陆飞敏女士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于2022年3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09)全文于2022年3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事项的议案》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3,027,258,891.21元,负债总额为621,722,514.11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405,536,377.10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75,686,140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7,714,402.67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为217,714,402.67元;加年初的未分配利润595,429,243.03元;减去按照公司2021年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7,684,944.88元;减去2021年已对所有者的分配30,754,586.92元,本年度可以用于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764,704,113.9元。
公司拟按2021年末总股本807,886,616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4元(含税),共计35,547,011.10元,尚余729,157,102.8元结转下年度。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处理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研发费用及投入事项的议案》
同意将2021年度发生的46,247,992.6元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议案》
蒋晓航先生作为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使用情况。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于2022年3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于2022年3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并认为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按照公平的市场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于2022年3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蒋晓航先生作为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于2022年3月26日刊登在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苏州固锝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于2022年3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量及授权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向中信银行苏州分行、平安银行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苏州新区支行、农业银行苏州新区支行、交通银行苏州新区支行、建设银行苏州新区支行、浦东发展银行新区支行、浙商银行苏州分行、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苏州虎丘支行、招商银行苏州分行、工商银行苏州新区支行及其他商业银行申请授信总额度约145500万元,是否使用上述银行授信额度融资,视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决定,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的融资合同或文件。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全文于2022年3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于2022年3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受让苏州硅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整合及优化公司业务发展,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拟受让控股股东苏州通博电子器材有限公司所持苏州硅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7.139%的股权,共计2097.692万股股份。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每股0.98元,转让金额合计人民币2055.7382万元。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苏州硅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于2022年3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关联监事蒋晓航先生依法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上述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规发表了对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详见2022年3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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