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5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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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授信主要用于子公司流动资金、银行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等融资业务,担保期限均为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山东海螺和贸易公司均系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财务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授信担保是为保证上述子公司正常的流动资金周转,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运营效率。
鉴于本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实行统一资金管理,统一贷款审批,担保风险受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8亿元,实际担保金额32,156.61万元,实际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98%,全部为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担保。截止公告日,本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担保外,没有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也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九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型材 公告编号:2022-18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2)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相关时间要求开始执行以上变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4号、准则解释第15号,其余未变更或者未到执行日期的仍执行原有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型材 公告编号:2022-17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3月25日,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周转和项目投资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自有资金,投资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周转和项目投资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较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较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单个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目前公司现金流比较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预计会存在阶段性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较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银行理财产品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选择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和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专业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室负责对较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较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较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较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了如下意见:
1、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2、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3、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较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九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型材 公告编号:2022-16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7万元(含税)。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并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7万元(含税),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审计年度结束后支付。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264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929人。
(7)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52,055.3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8)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376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共计4.17亿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5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吴琳(拟签字项目合伙人),199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2)王传兵(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01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3)李海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200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00年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琳、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传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成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琳、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传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成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2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人民币1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2022年度审计费用增加5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骏、方仕江、刘春彦先生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审阅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得到所有与会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5、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批,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海螺型材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海螺型材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海螺型材独立董事关于九届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型材 公告编号:2022-19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2022年3月25日,经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一致批准,同意下属控股子公司河南海螺嵩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嵩基”)利用其现有土地、厂房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光伏边框及支架铝型材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约9,743万元,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上述投资事项属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海螺嵩基位于河南省登封市,设立于2016年8月4日,注册资本2亿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公司持有海螺嵩基70%股权,北京康诚博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海螺嵩基30%股权。
在大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国家陆续出台政策,支持光伏产业发展,光伏边框及支架作为光伏组件辅材,市场前景广阔。从区域来看,安徽省、河南省、郑州市等地也将光伏产业作为优势产业或主导产业鼓励发展。
海螺嵩基具备铝材挤压及精加工于一体的全流程生产工艺体系,拥有光伏边框精加工经验及相应设备,建立了一整套从模具设计与制造、生产加工、表面处理至精加工工艺的完整工业生产体系,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具有光伏铝材市场基础。海螺嵩基利用其现有土地、厂房投资建设2万吨光伏边框及支架铝型材项目是适应市场需求、提升企业运营质量的需要。该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投资约9,743万元,预计2023年三季度建成投产。
三、项目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海螺嵩基投资建设2万吨光伏边框及支架铝型材项目,一方面能够利用现有厂房及土地,盘活闲置资产,降低投资成本;另一方面能够适应市场需求,拓展公司业务,形成对海螺嵩基经营的有效补充。
该项目存在的风险:一是该行业属于完全竞争行业,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投资可能达不到预期效果;二是公司光伏铝材产业亟需储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目前公司在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水平与生产组织能力方面存在不足,可能会对前期生产管理产生一定的影响。
目前,上述投资项目对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不存在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型材 公告编号:2022-14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因日常经营需要,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预计2022年度将与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螺集团”)及其关联方、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水泥”)及其子公司、安徽国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集团”)及其子公司、安徽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新能源”)及其子公司、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螺设计院”)、北京康诚博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诚博睿”)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26,935万元。公司202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57,383.28万元。
2、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万涌、汪鹏飞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征得了独立董事陈骏先生、方仕江先生、刘春彦先生的事前认可,三位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属股东大会审批权限内,故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关联股东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芜湖海螺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安徽海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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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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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号
成立时间:1996年11月7日
法定代表人:王诚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149492322M
经营范围:资产经营、投资、融资、产权交易、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电子仪器、仪表、普通机械设备生产、销售,电力、运输、仓储、建筑工程、进出口贸易、矿产品、金属材料、工艺品、百货销售,印刷、物业管理、科技产品开发、技术服务、承包境外建材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的劳务人员。
截至2021年末,海螺集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27,358,921.73万元,净资产20,466,068.36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6,262,449.88万元,净利润3,491,622.66万元。
2、关联关系:海螺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海螺集团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二)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文化路39号
成立时间:1997年9月1日
法定代表人:王诚
注册资本:5,299,302,579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14949036XY
经营范围:水泥用石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露天开采;水泥及辅料、水泥制品生产、销售、出口、进口;建筑用骨料、砂石的生产、销售;装配式建筑及预制部件部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工程总承包;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生产、销售、出口、进口;电子设备生产、销售、出口、进口;技术服务。煤炭批发、零售;承包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碳回收利用、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除外)及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销售。该公司分别在上海和香港上市(SH:600585,HK:0914)。
截至2021年9月30日,海螺水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21,197,318.96
万元,净资产17,264,871.22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12,171,077.53万元,净利润2,239,026.75万元。海螺水泥2021年度相关财务数据详见其拟于2022年3月26日披露的2021年度报告。
2、关联关系:海螺水泥系海螺集团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海螺水泥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三)安徽国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1779号
成立时间:2000年10月18日
法定代表人:何传友
注册资本:66,11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13999774M
经营范围:运营和管理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开展服务贸易,加工、制造业,科技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与管理,广告业经营,进出口业务,信用担保(非融资性担保),房屋租赁。
截至2021年末,国贸集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3,686,696.26万元,净资产876,629.12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086,987.15万元,净利润44,613.75万元。
2、关联关系:国贸集团系海螺集团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国贸集团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四)安徽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北京中路2号名铸置业广场B座1501室
成立时间:2018年3月27日
法定代表人:李晓波
注册资本:50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2RKQLM96
经营范围: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储能系统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力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电力销售,电力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截至2021年末,海螺新能源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21,612.26万元,净资产105,052.64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2,308.43万元,净利润3,852.42万元。
2、关联关系:海螺新能源系海螺水泥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海螺新能源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五)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017号
成立时间:1998年8月10日
法定代表人:张长乐
注册资本:1.5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7199294865
经营范围:建材行业(水泥工程)专业甲级、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设计,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新型建筑材料工程)专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以上经营范围可从事资 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 术与管理服务);防雷工程专业丙级设计;GC、GD类压力管道设计;环境专项设计甲级,建筑材料工程咨询甲级、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咨询乙级,建筑工程咨询丙级(以上项目凭资质经营);水泥技术开发与技术改造,设备销售,建筑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务。
截至2021年末,海螺设计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86,640.74万元,净资产44,220.80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0,143.50万元,净利润12,106.17万元。
2、关联关系:海螺设计院系海螺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海螺设计院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六)北京康诚博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康诚博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乡西柳村中街(三间房动漫集中办公区764号)
成立时间:2016年11月11日
法定代表人:屈晓飞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9GUL2C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经济贸易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截至2021年末,康诚博睿未经审计的总资产7,775.79万元,净资产2.35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0万元,净利润-0.34万元。
2、关联关系:2021年10月13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河南中恒美新材料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2021年11月5日,完成了河南中恒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美”)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公司持有中恒美70%的股权,康诚博睿持有中恒美30%的股权。2022年3月4日,中恒美名称变更为“河南海螺嵩基新材料有限公司”。河南海螺嵩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重要子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康诚博睿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康诚博睿及其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海螺集团、海螺水泥、国贸集团、海螺设计院、海螺新能源、康诚博睿及其关联方等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次关联交易标的是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2022年度向海螺集团及其关联方、海螺水泥及其子公司、国贸集团及其子公司、海螺设计院、海螺新能源、康诚博睿及其关联方等销售门窗、SCR脱硝催化剂、板材等产品、租赁房屋、支付商标使用费、采购电力及原材料等日常交易。公司预计2022年与上述关联方将产生不超过26,935万元的交易金额。上述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原则定价或协议定价。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内,商标使用费已经过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已续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合同期限三年。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在实际购销行为或服务发生时根据需要签署。
四、交易的目的以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选择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系因为交易双方较为熟悉和信任,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以及货款支付等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原则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开展,不具有持续性,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骏、方仕江、刘春彦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所需;表决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商业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九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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