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定,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3,065,844.74元,母公司2021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79,708,473.66元。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686,677,1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7,767,241.22元。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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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业务收入构成来源的主要是物业租赁和出租车业务。出租车行业近年驾驶员紧缺现象日益突出、刚性成本持续上升、且面临“网约车”等其他业务形态冲击,竞争激烈,行业趋于规模化和集中化。同时由于疫情及相关政策影响,商业办公性质的物业租赁也将会产生波动,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
2020年底,子公司天宸健康启动了位于上海闵行区颛桥镇的1A项目建设工作,部分用地先行开发低层办公用房,目前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其他部分用地也正在规划中。近年,在经历多重调控和资金困境之下,房地产行业整体运营处于低位阶段,特别是企业开发资金流转方面,外部融资比较困难。但房地产仍是国民经济比较重要的产业之一,同时也拥有其刚性需求,随着相关政策的落地,房地产的行业格局将进一步优化,行业集中度也将不断提升,因此,该行业正面临挑战,同时也面临着新的机遇。
报告期内,天宸通过控股子公司启动了康复医院建设工作,并新设全资子公司作为运营主体。待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核准后将进行实际运营。
2021年10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开展康复医疗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提出七项任务,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床位数量、加强康复医疗学科能力建设、加强康复医疗专业人员培养培训、创新开展康复医疗多学科合作模式、加快推动居家康复医疗服务发展、积极推动康复医疗与其他服务的融合发展、探索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价格和支付机制。
2022年1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支持康复医院、护理院、护理站发展,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接续性医疗机构,加大区域内服务协同,扩大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服务供给,鼓励社会办医,拓展社会办医空间,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不作规划限制。鼓励社会力量在康复、护理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根据《2019-2025中国康复医疗机构服务总收入及预测》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有康复床位数25万张,缺口也在25万张左右,预计到2030年中国的康复床位缺口将达70万张。2019年中国康复医疗机构总收入705亿元,预计到2025年中国康复医疗机构总收入将达2207亿元。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慢性病人口数量的增加、居民康复意识的增强以及国家对残疾人康复需求的重视,康复行业市场前景广阔。
报告期内,公司运营中的业务主要为出租车客运、物业租赁、天宸生命科技城(原“天宸健康城”)项目、天宸康复医院建设等。
1、出租车客运业务
报告期内,出租车运营收入相比去年略有增长(增加7.08%),为1,322.31万元,成本支出为890.03万元,净利润为251.74万元。子公司天宸客运拥有302辆运营出租车辆额度(实际使用169辆),占上海市巡游出租车保有量不足1%。预计未来对公司的收入和利润贡献无更大的空间。
2、物业租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物业租赁收入为2,853.04万元,比上年同期2,420.18万元增加432.86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未发生由疫情导致的租金减免所致。但由于受相关政策及疫情等因素影响,预计该项业务还会产生波动和不确定性,有收入下降的可能。
3、生命科技城(原“天宸健康城”)项目建设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宸健康自2020年底启动1A项目低层办公建设,预计建设周期为2年,目前正在稳步推进中。公司就该项目已与金融机构签订了贷款协议,结合部分自有资金,以保证项目资金的正常运转,力争在预计建设周期内完工。如项目房产能顺利实现销售,将会给公司带来新的营业收入及相应利润。项目其他部分用地建设目前也在积极规划中,有望尽快落地实施。
4、天宸康复医院建设
天宸康复医院由原上海宸南大酒店改建而成,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宸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作为医院的运营主体,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人民币 2.5 亿元,目前改建工程正在建设中,该工程完工后,将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未来建成并投入运营后公司的业务将得到进一步拓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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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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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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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来源于出租车业务及物业租赁,其中,实现出租车业务收入1,322.31万元,物业租赁费及其他收入为2,859.45万元。子公司天宸健康仍为亏损,亏损额为817.13万元,目前天宸生命科技城(原“天宸健康城”)已进入开发建设期,其中1A地块预计建设周期为2年。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投资收益11,498.69万元,其中绿地控股现金分红收益为6,958.59万元。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06.58万元,较去年增加16.8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叶茂菁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7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上午采用视频会议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会表决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定,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3,065,844.74元,母公司2021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79,708,473.66元。
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686,677,1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7,767,241.22元。
公司监事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上述一至四项目议案均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等规则的相关要求,即“公司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但净利润为正值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其非经常性损益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情况符合上述规定情形,因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2021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经审核,公司全体监事对于《公司2021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的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临2022-009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0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上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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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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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韩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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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赵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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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何旭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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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召开会议,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鉴于多年来一直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的审计事务所,且该事务所在从事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事前已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我们的认可。我们认真审核上述事项的有关文件后,对拟续聘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表示认可,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经审核后,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聘请2022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70万元(不包括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不包括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6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相关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审核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临2022-010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事项
公司于近日收到代峥嵘女士的书面辞职函,代峥嵘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职务,其辞职函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代峥嵘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二、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财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经公司总经理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认为杨炯祺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董事会同意聘任杨炯祺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6日
简历
杨炯祺 男 1979年1月出生,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具有基金业从业资格。曾任利得科技集团财务总监、美国环球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中国区CFO、上海康柏思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临2022-006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采用视频会议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全体董事对所有议案进行了审议,通讯表决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暨2022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表决结果为 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定,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3,065,844.74元,母公司2021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79,708,473.66元。
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686,677,1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7,767,241.22元。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08。
6、审议通过《聘请2022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表决结果为 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70万元(不包括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不包括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审计费用共计95万元。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09。
7、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 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 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等规则的相关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公司2021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的内容无异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10。
12、审议通过《关于核定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现有经营情况和经济效益,参照其他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核定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的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二)《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也提交全体董事审阅,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将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临2022-008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定,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3,065,844.74元,母公司2021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79,708,473.66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686,677,1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7,767,241.22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约为3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果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制订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会《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也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与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6日
●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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