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主持人:董事长张晖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708,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291%。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45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2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09:15至09:25,0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0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6、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2022年2月9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2A万方发展大会议室。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其授权代表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白山市惠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延期履行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289%;反对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429%;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6.5289%;反对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4429%;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勤弘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军、韦硕
3、律师见证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勤弘律师事务所关于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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