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年01月28日 03:30 证券时报

原标题: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22-009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700号港泰广场24楼2407室H10+H11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注: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527,977,838股股份,其中48,691,587股为无表决权股份,其实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79,286,251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博文先生主持,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由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长吴博文先生、独立董事余玉苗先生、陆伟先生、董事王蕾女士、赵洋女士、董事查磊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独立董事杨金才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其中监事谢忠信先生、监事徐芳女士因工作安排原因未出席会议;

  3、 总裁吴博文先生、财务总监李翔先生、董事会秘书李凯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通过。本次议案不涉及特别决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已对持股5%以下股东单独计票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刘敬一、郭伟姗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22-018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债权人

  申请破产重整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2月23日,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债权人深圳畇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深圳畇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的《重整申请通知书》,申请人称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其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详见公告:2021-051)。

  现就公司重整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是否会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债权人重整申请存在不被法院受理的风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申请人申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除提交《企业破产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要提交上市公司住所地省级人民政府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通报情况材料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等资料。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是否会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导致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上述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上述重整事项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重整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22-011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下午17: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吴博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已成立,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有效运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选举吴博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王蕾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已成立,为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保证董事会科学决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吴博文先生、王蕾女士、项焱女士,其中吴博文先生为主任委员;

  2、董事会投资管理委员会委员:吴博文先生、王蕾女士、余玉苗先生,其中吴博文先生为主任委员;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项焱女士、陆伟先生、吴博文先生,其中项焱女士为主任委员;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余玉苗先生、陆伟先生、王蕾女士,其中余玉苗先生为主任委员;

  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陆伟先生、王蕾女士、余玉苗先生,其中陆伟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22-012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下午17: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经公司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王旭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已成立,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有效运行,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王旭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22-013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吴博文先生、王蕾女士、赵洋女士、查磊先生、李凯先生、张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非独立董事,其中吴博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王蕾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余玉苗先生、陆伟先生、项焱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吴博文先生、王蕾女士、项焱女士,其中吴博文先生为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投资管理委员会委员:吴博文先生、王蕾女士、余玉苗先生,其中吴博文先生为主任委员;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项焱女士、陆伟先生、吴博文先生,其中项焱女士为主任委员;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余玉苗先生、陆伟先生、王蕾女士,其中余玉苗先生为主任委员;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陆伟先生、王蕾女士、余玉苗先生,其中陆伟先生为主任委员。

  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王旭先生、李世成先生、陈亚楠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其中王旭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陈亚南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金才先生、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谢忠信先生、徐芳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22-014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000万元到-100,000万元。

  ● 公司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9,000万元到-59,000万元。

  ● 因业务收入未及预期、计提部分资产减值、财务费用较高及其他非经常性损益,综合导致了2021年年度业绩亏损。

  ●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31,000万元到-91,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则公司存在因期末净资产为负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 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260,000.00万元。预计2021年度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000万元到-100,000万元。

  2、公司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9,000万元到-59,000万元。

  3、公司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31,000万元到-91,000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情况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33.51万元

  (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298.43万元

  (三)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261.20万元

  (四)每股收益:-0.14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2021年,我国境内疫情总体形势平稳,但局部地区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加之全球新冠疫情的传播仍未能得到有效遏制,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活动仍未能正常有序开展,公司业务的稳定性受到全球市场环境的影响。受国内外疫情持续影响,对公司业务的开拓、实施产生较大不利影响,致使公司盈利状况未及预期,营业收入同比下降约15%。

  (二)公司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经营政策、市场及环境变化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各项资产进行了初步减值测试,并对部分资产计提了减值,导致本期利润减少。

  (三)公司“16中安消”债券及其他存量债务规模较高,且存在违约情况,财务成本加大,总体财务费用支出较高,导致本期利润减少。

  (四)公司本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较大,主要包括:(1)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计提的预计负债;(2)债务违约导致计提的罚息及违约金;(3)已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4)收到的政府补助。

  以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数据,最终数额将以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为准。

  四、风险提示

  (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对净利润影响的不确定性

  2019年5月30日,公司正式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截至2022年1月6日,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3,581例,其中尚未判决的案件合计307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经原告诉请变更调整后合计为人民币2.81亿元;一审已判决的案件合计3,197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经原告诉请变更调整后合计为人民币4.32亿元;二审已判决的案件合计77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人民币0.20亿元。(详见公告:2022-002)。

  但是由于部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还在持续增加且部分相关司法程序尚未履行完毕,公司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的准确数值,预计负债金额可能发生变化,导致预计的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二)资产减值影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目前相关减值测试工作尚在进行中,具体减值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减值的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专业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后确定。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16债券出现未按期还本付息情形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发行的11亿公司债券已到期但尚未完成兑付,公司与债券持有人签署的债务和解协议共计556,506,000元(详见公告:2020-002)。截至2020年12月30日,公司于2020年度与债券持有人新增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债券本金合计为311,004,000.00元(详见公告:2020-077)。公司目前仍在与债券持有人、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方就债务和解、债券到期处置方案包括兑付方案等保持积极沟通协商,后续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出现未按期还本付息情形,使得公司可能面临支付相关罚息、面临诉讼等风险,此外为债券提供担保的资产,亦可能存在因债权人主张担保物权而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的风险。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例较高且被轮候冻结

  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先生通过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527,977,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15%,其中累计质押股份479,098,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0.74%。因自身诉讼事项,其所持公司股权已被司法轮候冻结,累计被冻结股份527,977,83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41.15%。前述质押、冻结暂未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暂未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但鉴于中恒汇志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较高且已触碰预警平仓线,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续仍存在因其他诉讼或诉前保全被冻结或被处置的风险。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接到中恒汇志通知,其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通知书【(2020)粤03执6417号】,中恒汇志所持有的公司38,355,787股限售流通股将在京东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于2022年2月28日予以网络司法拍卖,该部分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详见公告:2022-017)。目前上述司法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司法拍卖成功,不会对公司实际控制权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31,000万元到-91,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则公司存在因期末净资产为负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2021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债权人深圳畇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深圳畇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的《重整申请通知书》,申请人称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其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导致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上述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因上述重整事项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22-015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且存在重整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将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31,000万元到-91,000万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若公司2021年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收到债权人深圳畇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深圳畇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的《重整申请通知书》,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其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详见公告:2021-05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上述重整事项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是否会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因上述事项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具体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和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22-016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提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提滢”、“被担保人”)

  ● 本次担保金额1,3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已实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4,900.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优化融资结构,简化审议程序,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公司为下属子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总额为25.2亿元人民币、21.6亿元港币,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及办理上述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所有相关协议(含融资及担保协议等),根据市场环境及公司需求调整融资及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在授权担保额度及公司资产范围内调整融资主体、抵押物、担保物、担保方式等。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和万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债权人)与湖北天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乾资管”)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将对上海提滢的债权转让给天乾资管,合计金额人民币1,300.00万元,上海提滢与天乾资管签署了相应的《还款协议》等配套协议。同时,公司与天乾资管根据《还款协议》签署了《保证合同》,为上海提滢履行《还款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和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能够有效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且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因此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提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1GCL8E1C

  法定代表人:李凯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德都路266号D-270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潢材料、五金交电、钢材、木材、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1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704.47万元,负债总额2,073.2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073.22万元,资产净额-368.75万元;2021年三季度营业收入1,822.53万元,净利润-368.7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8.79万元。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系

  上海提滢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湖北天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保证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1,300.00万元

  担保范围:《还款协议》约定的主债务、因违反《还款协议》而产生的其他应付款项、债权人实现主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加倍计算的利息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保证合同》所述之保证范围所对应的债权的保证期间分期计算,各期债务的保证期间分别自《还款协议》项下各期债务到期之日起算,并均至《还款协议》项下重组宽限期终止日后三年止。

  保证方式: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和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总额为1,082,762,697.1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69.14%。因包括公司债券在内的部分债务逾期,公司存在逾期担保情形(含16中安消债券)。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22-017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

  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将被司法处置标的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汇志”)所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38,355,7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

  ● 本次中恒汇志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目前司法拍卖事项尚处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接到控股股东中恒汇志通知,其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市中院”)拍卖通知书【(2020)粤03执6417号】,就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中恒汇志证券回购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中院将在京东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http://sifa.jd.com/2577)于2022年2月28日予以网络司法拍卖中恒汇志所持有的公司38,355,787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现将司法拍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司法拍卖的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

  中恒汇志所持有的公司38,355,787股限售流通股。

  2、拍卖时间

  2022年2月28日10时至2022年3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3、起拍价、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

  起拍价:人民币75,177,342.52元;保证金:人民币7,517,000元;增加幅度:人民币370,000元。

  4、竞买人条件

  法律行政法规等禁止持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

  法人或者自然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30%。如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并向执行法院书面报告,在此期间,本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5、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6、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三个工作日前与本案承办法官联系。

  7、买受人竞买成交并过户后,其权利义务受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约束。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目前上述司法拍卖事项尚处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527,977,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15%。若本次司法拍卖成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中恒汇志自身诉讼事项,其所持公司股权已被司法轮候冻结,累计被冻结股份527,977,83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41.15%。鉴于中恒汇志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较高且已触碰预警平仓线,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续仍存在因其他诉讼或诉前保全被冻结或被处置的风险。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22-010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陈亚南女士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陈亚南女士简历附后)。

  陈亚南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议案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陈亚南,女,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建筑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至2014年任职于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8年6月担任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2018年7月至今,任职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现任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陈亚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两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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