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2年01月28日 01:44 证券日报

原标题: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1年10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2021年10月14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银行认购以下理财产品: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财务部和内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最大可能的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以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22,900.00万元(含本公告涉及现金管理产品)。

  五、备查文件

  理财产品购买的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2021年10月14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定期存款2,000.00万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 签约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产品名称:7天周期看跌周一

  3、 产品类型:定期存款

  4、 币种:人民币

  5、 认购金额:2,000.00万元

  6、 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7、 产品起息日:2022年2月7日

  8、 产品到期日:随时赎回

  9、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35%-2.05%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中高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及道德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在选择具体理财产品时,充分平衡风险与收益,合理搭配投资品种,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审部在公司定期报告的基础上,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核查。

  (3)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流动性好、中高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2,000.00万元(含本公告涉及现金管理产品)。

  五、备查文件

  理财产品购买的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张志兵、监事段林庆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公司董事张志兵持有公司2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050%),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625%。

  公司监事段林庆持有公司5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705%),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5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7625%。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张志兵、段林庆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拟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张志兵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张志兵进一步承诺:

  “在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称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1年3月22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股东张志兵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承诺与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一致。

  股东段林庆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股东段林庆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承诺与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志兵、段林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以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有关减持股份的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相关意向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上述股东的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上述股东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张志兵、段林庆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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