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2021年12月25日 01:21 证券时报

原标题: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2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江股份”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对相关期间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 报告更正事项具体情况

  1、《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之(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更正前:

  ■

  更正后:

  ■

  更正原因:将原列示于经营活动现金流中的2,550万元融资保证金更正至筹资活动现金流中。

  2、《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一、主要财务数据之(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更正前:

  ■

  更正后:

  ■

  更正原因见情况说明1。

  3、《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四、季度财务报表之(二)财务报表之合并资产负债表”

  更正前:

  ■

  更正后:

  ■

  更正原因:(1)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将长期待摊费用中属于租赁的部分调整至使用权资产;(2)对原计入长期借款中的非金融机构借款更正至长期应付款。

  4、《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四、季度财务报表之(二)财务报表之合并利润表”

  更正前:

  ■

  更正后:

  ■

  更正原因:对存在分类错误的信用减值损失与资产减值损失予以更正。

  5、《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四、季度财务报表之(二)财务报表之合并现金流量表”

  更正前:

  ■

  更正后:

  ■

  更正原因:(1)对2021年1-9月“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以及“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进行调整;(2)根据实际控制人胡震资金占用导致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相应调整2020年前三季度现金流量表数据,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二、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1、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对有关事项的更正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加客观和严谨,同意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有关事项进行更正。公司今后将认真总结,加强内控管理,避免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以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更正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的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我们同意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相应的更正处理,同时要求公司加强内部控制的建设,完善财务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加强信息披露质量和管理,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有关事项所做的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程序符合要求,董事会对议案进行了说明,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有关事项进行更正。监事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公司经营中重大事项的密切关注,切实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

  1、本次更正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公司将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0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19日以电话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胡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112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1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9日以电话及直接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112号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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