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穆建华先生主持。会议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收购控股股东下属公司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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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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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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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收购控股股东下属公司的事项,关联股东福鞍控股有限公司、中科(辽宁)实业有限公司、吴迪、张轶妍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小英、姚心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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