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现场会议于2021年12月23日下午15: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3,81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290%。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11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3,788,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1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孝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因疫情原因,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讨论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3,8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反对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8.8569%;反对1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1.14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3,79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0%;反对2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8.2901%;反对2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70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3,79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0%;反对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8.2901%;反对1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8674%;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842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2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0月29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各类政府补助资金共计818.81万元(未经审计),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3.9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29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明细如下: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已将上述政府补助818.81万元计入其他收益。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政府补助的政府批文及收款证明;
2、其他。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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