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1-71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67)。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现将相关召开事宜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临时会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
(1)会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惠天热电六楼第一会议室。
(2)会议时间: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
(1)网络投票方式(可选择以下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B、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2)网络投票时间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B、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9:15-15:00。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的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总部六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债务方以资抵债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传真、信函等方式。
2、登记时间
2021年12月23-24日上午9点至下午4点(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3、登记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证券管理部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加盖公司公章的证券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
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及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2月24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并在会议当天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进入会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务联系人
联系人:刘斌 姜典均
联系电话:024-22928062
邮 箱:htrd2012@126.com
传 真:024-22958999
邮政编码:110014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
3、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92
2、投票简称:惠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________(先生、女士)参加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普通股
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自然人,由本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本委托书复制有效。)
附件3:
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注:采取传真或信函登记的股东,请填写本表并附相关身份证复印件、帐户卡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一并传真或邮寄,并在会议当天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进入会场。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1-69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名称: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21年12月21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
(1)网络投票方式(可选择以下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B、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2)网络投票时间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B、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9:15-15:00。
3.会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惠天热电六楼第一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吴迪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临时会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股东出席情况
■
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现场与网络记名投票表决
(二)议案表决结果
1、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对盛京能源等十二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的议案》
表决结果
■
2、表决通过了《关于煤炭销售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
3、表决通过了《关于租赁煤炭存储场地及其服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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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侯阳、王琪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1-70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盛京能源等十二家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盛京能源的《告知书》。《告知书》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沈阳中院”)原定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盛京能源等十二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近期,管理人向沈阳中院提交申请称,由于部分债权人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涉及的内部决策程序尚未完成等原因,为保障债权人充分行使权利,请求延期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2021年12月19日,沈阳中院发布公告称,原定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延期。
2021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盛京能源等十二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的议案》。公司作为债权人之一已履行完毕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将视前述重整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切实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决议、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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