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21年12月13日 02:05 证券时报

原标题: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

  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

  完毕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信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林信福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86%)。

  近日,公司收到林信福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其股份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股东持股变动比例超过1%的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林信福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减持计划

  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万士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副总经理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万士文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

  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近日,公司收到万士文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其股份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万士文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1年12月8日、2021年12月9日、2021年12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进行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林信福先生于2021年12月9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8594%),均价为10.243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万士文先生于2021年12月10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均价为10.821元。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除上述股东外,公司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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