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年12月10日 09:15 证券日报

原标题: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        公告编号:2021-1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1年12月10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9:15—15:00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顾瑜女士。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7,669,7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47%。其中:

  (1)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3,016,6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83%。

  (2)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653,0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4%。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838,2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1%。

  3.其他人员出席的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7,463,049 股(含网络投票),反对206,7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31,567股(含网络投票),反对206,7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73%。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5,865,650股(含网络投票),反对228,0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25,066股(含网络投票),反对228,0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10%。

  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关联股东已依法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5,865,650股(含网络投票),反对228,0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25,066股(含网络投票),反对228,0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10%。

  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关联股东已依法回避表决。

  4.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5,865,650股(含网络投票),反对228,0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25,066股(含网络投票),反对228,0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10%。

  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关联股东已依法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已回购未售出股份依法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7,555,949股(含网络投票),反对113,8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24,467股(含网络投票),反对113,8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65%。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8年已回购未售出股份注销暨减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7,555,949股(含网络投票),反对113,8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24,467股(含网络投票),反对113,8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65%。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黄邦业 陈振宇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        公告编号:2021-122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星期五)16: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瑜女士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计78人,代表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有表决权份额约3,365万份,占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同意根据《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根据参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在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中担任职务,并且放弃个人在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和表决权”,持有人刘汉桥、魏远海、黄进叶、黄国伟未参与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443万份,反对0万份,弃权0万份,同意票占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林俐、唐萍、谢武珍为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上述任选管理委员会成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且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参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在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中担任职务,并且放弃个人在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和表决权”,持有人刘汉桥、魏远海、黄进叶、黄国伟未参与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443万份,反对0万份,弃权0万份,同意票占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林俐为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

  3.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持有人会议授权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 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 代表全体持有人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决定股票的过户和出售、领取股票分红等事项);

  (3) 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除提案权和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

  (4) 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职责;

  (5) 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6) 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7) 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时对计划资产进行清算;

  (8) 制定、执行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9) 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10) 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11) 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12) 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13) 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根据参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在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中担任职务,并且放弃个人在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和表决权”,持有人刘汉桥、魏远海、黄进叶、黄国伟未参与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443万份,反对0万份,弃权0万份,同意票占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三、备查文件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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