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2021-041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通知于2021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材料于2021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12月10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五)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高小平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总经理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两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关于增补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详见临2021-042号公告)
1、增补黄海粟女士为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2、增补吴江明先生为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一致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2021-043号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2021-042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拟增补黄海粟女士、吴江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董事会增补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的程序合法、有效,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二、同意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海粟:女,1985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澳洲麦格里银行投行部投资顾问,Mirvac悉尼总部房地产基金管理部项目总监,昆山德力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乐清晨德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和信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吴江明:男,1973年出生,博士,上海交通大学MBA,法国格勒诺布尔大学DBA。曾任浙江水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分厂厂长,赫比国际(上海)有限公司中国区技术总监、销售总监,陶氏化学(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区销售总监,朗盛化学(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区市场销售总监,安配色(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区总经理;现任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山西恒力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山西中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山西中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山西中能铜基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165 证券简称:新日恒力 公告编号:2021-043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7日
至2021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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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将于2021年12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1、1.02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需加持单位证明;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人:张宝林、冉旭
电话:0951一6898221
传真:0951一6898221
特此公告。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1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时间为股东大会当日。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做出投票指示。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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