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编号:临2021-040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参与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为79.03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人民币,共计报酬99.03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杨小虎先生、杨隽萍女士和钱育新先生对此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
关联董事周忠国先生、郭端端先生、楼水勇先生、梁渝女士、李淼先生和付若琳女士回避该项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杨小虎先生、杨隽萍女士和钱育新先生对此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6名关联董事回避)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从原来每人每年人民币5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9万元(税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12月22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方通信科技园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编号:临2021-041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参与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编号:临2021-042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中审众环近36个月累计收(受)行政监督管理措施23次,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近36个月未受到行政处罚;近36个月未受到刑事处罚和自律处分。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79.03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人民币,共计报酬99.03万元人民币,系公司按照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在从事公司上年度审计工作期间,其执行审计业务的团队人员具备执行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资格,工作安排较为妥当,得出的审计结论也能够比较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真实的经营情况,为公司提供了良好、规范的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时,认为中审众环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及审计小组成员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能够在审计过程中保持应有的关注度和职业谨慎性,根据其上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认为其可以胜任公司下一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其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编号:临2021-043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1、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
2、根据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5亿元。
3、公司及子公司拟将部分日常资金存放于财务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的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50%(含)。
●关联人回避事宜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提高资金结算效率,且此次关联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董学思
注册资本:58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993R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67H211000001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为财务公司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经营范围包括: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业务。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904.83亿元,净资产105.51亿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20.52亿元,净利润11.18亿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
(三)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财务公司拟向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主要金融服务业务:
1、存款服务;2、结算服务;3、综合授信服务;4、其他金融服务。
(二)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限、同类型存款业务的挂牌利率;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财务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在签订每笔贷款合同时,双方依据当时的市场行情进行协商,对贷款执行利率做适当调整,同时不高于公司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档次贷款利率;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本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三)双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双方进行的存款服务交易金额做出相应限制,协议有效期内,每一日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 50%(含)。
(四)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融资租赁等业务。
(五)本次金融服务协议的有效期为三年。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提供的各项服务收费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在授信额度期限内,公司可以随借随还,方便快捷。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提高资金结算效率,且此次关联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1年12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对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在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事项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协议内容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事项表决、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此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有关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一)东方通信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东方通信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东方通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编号:临2021-044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经考察同行业、同地区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由每人每年5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9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后的独立董事薪酬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拟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证券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公告编号:2021-045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6号东方通信科技园A楼210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2日
至2021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全部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议案2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7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二)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受委托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外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以邮件方式由公司进行登记。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部分,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代表食宿及交通自理;
(二)联系方法: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6号东方通信科技园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6676198
邮箱:inquiry@eastcom.com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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