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1-049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3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玉河街53号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3日
至2021年12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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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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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凡符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资格的个人股东或法人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请持上述有效证件,于2021年12月22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太原市万柏林区玉河街53号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登记。股东也可邮寄或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联系办法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玉河街53号 邮政编码:030024
电话:0351—6361155 传真:0351—6362554
联系人:雷涛、裴沛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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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编号:2021-047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书面通知董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
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逐项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债券的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
2、发行方式及对象
本次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选择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6、挂牌转让方式
在满足挂牌转让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债券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监管要求的领域。
8、增信机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涉及增信机制的具体内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确定。
9、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市场情况确定。
10、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1、偿债保障措施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12、交易流通场所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挂牌转让的申请。
13、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能够顺利、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债券品种、每期债券的发行额度、发行方式、债券期限、是否设计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募集资金用途、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评级安排、还本付息安排、还款保障、挂牌转让地点等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以及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挂牌转让事宜。
3、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债券发行及申请挂牌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申请挂牌转让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4、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重新批复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5、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有关的其他事项。
6、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7、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与新增关联方2021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新增关联方2021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关联董事韩珍堂先生、陶家晋先生、卜彦峰先生均回避了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修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修改后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为此,拟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议案,会议召开日期为2021年12月23日。具体内容详见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 2021-048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新增关联方2021年发生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与新增关联方2021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新增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太原重工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2021年6月28日,该事项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12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增关联方2021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与新增关联方2021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情况,客观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预计与新增关联方2021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与新增关联方2021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公司与新增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是购买原材料、燃料、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公司预计与新增关联方2021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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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公司名称:太重(天津)滨海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侯建军
注册资本:202,848万元人民币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五十路69号
主营业务:锻压设备、化工设备、海工设备、港机设备和港口业务等。
太重(天津)滨海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公司名称:太原天然气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朱喜成
注册资本:149,199.05万元人民币
地 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晋阳街东沺三巷三号七层至十三层
经营范围:燃气经营:天然气储运、销售(凭《燃气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天然气输气管网的规划、设计、建设、管道施工、维检修;天然气运营、管理、用户设施设计安装;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天然气汽车改装及零部件的经销;天然气器具的生产、加工、销售;天然气相关技术咨询及开发研制;燃气燃烧器具的维修与安装。
太原天然气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以上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为交易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新增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是购买原材料、燃料、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本公司与新增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关联交易协议均以签订经济合同形式确认,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体现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有关关联交易的协议,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进程,主要采取招投标方式定标后,分别与关联方签订经济合同。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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